作者ami65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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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性平祭祀》女儿回娘家扫墓 家族照兴旺
时间Sun Apr 5 01:58:12 2009
【联合报╱记者杨正敏/台北报导】 2009.04.04 03:04 am
今天是清明,妇女新知基金会昨天呼吁全民共同推动性别平等的祭祀文化。妇女新知副董
事杨婉莹鼓励「女儿回娘家扫墓」,并呼吁内政部和劳委会将性别平等思维纳入礼仪师的
考试评监。
妇女新知指出,在台湾习俗中,女儿出嫁便算是夫家的人。女儿的「祖」从此便不再是原
生家庭,而是夫家,清明节也都要留在夫家祭拜。
阳明大学助教林宜平指出,政府推行「两个孩子恰恰好」,出现许多生了两个女儿的家庭
。若依照习俗,这些家庭的牌位清明节都不会有子孙前来祭拜,「政令如此,社会习俗是
否也应该改变呢?」
林宜平的爸爸早在一九九六年,便决心要盖一个没有性别之分的祖坟,让所有林家的女儿
往生後,不论已婚未婚,都可以回到祖坟享受後世香烟。
林宜平现场播放她一百岁姑姑回娘家扫墓的纪录片。她笑着说,林家做了这麽多「犯忌讳
」的事,「但我们家族还是非常兴旺,从来没有受到神明的处罚!」
去年台湾开办第一届丧礼服务丙级职类技术士技能检定,将古老的殡葬产业纳入专业证照
制度。杨婉莹指出,证照考试题库中,一百五十一题的礼仪师考题里,有三十七题重复强
调传统礼俗中「男尊女卑」、「男内女外」的观念。
这些题目包括长孙钉应由长男咬、灵位应由孝子供奉等等,在在暗示男性才是子孙;在讣
闻的撰写考试中,也依传统的父系模式,将「女儿排在儿子和媳妇後面」列为正确答案。
杨婉莹指出,礼仪师的其他考题多已符合现代社会需求。如懂得尊重不同族群宗教,提及
环保、公共卫生议题、甚至宣导超越死亡禁忌,建议预立遗嘱,却独漏对性别平等议题的
反省,「难道性别禁忌会比死亡禁忌更难超越吗?」
【2009/04/04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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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结婚,不是嫁!
(小孩双姓,不拿夫家聘金/饼钱,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两性平等平权!)
现在是男女可以(从姓)平等的时代,小孩从父母双姓,除夕夜,孝顺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权益,没甚麽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韩、大陆、阿根廷等国,有越来越多人使用双姓; 布裘恋、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双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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