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ju4ru8 (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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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落实两性平权 妇团:通奸除罪化
时间Thu Nov 6 10:50:45 2008
落实两性平权 妇团:通奸除罪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4/90/18uv8.html
【吴怡君.徐伟文/台北】
通奸除罪化,一直以来遭到强烈反对,许多人认为,有通奸罪才能保障元配,离婚後拿到
监护权和赡养费,但妇女团体长年观察发现,往往最後的受害者都是女性居多,因此呼吁
通奸除罪化,只留下民事赔偿,让婚姻回归夫妻双方,认真来面对和经营。
外遇事件层出不穷,有些配偶透过徵信社找寻证据,但却因为举证困难 法律严苛,甚至
要告人的反被告,因此妇女团体认为,应该推动通奸除罪化。
妇女团体表示,目前只剩回教国家与台湾,仍有通奸罪,通奸除罪化是个潮流,但需要有
配套措施,才能落实法律上的两性平权。
妇女新知基金会董事 尤美女:『在推动前,其实我们有个配套措施,目前来说赡养费的部
分,还没有修法,对家庭主妇不利,因此赡养费和通奸除罪化,应该要一起来修正,才能
保障。』
性别人权协会秘书长 王苹:『许多人认为,通奸罪存在才有保障,但其实现在外遇不再是
男人,女性也有,男性通常会告到底,也变成受害者是女性,因此如果他们能够站出来,
去凝聚力量 才能够更明确。』
妇女团体认为,目前应该要让离婚妇女,在财产和子女监护权等权益上,获得适当保障,
并放宽离婚规定,让婚姻除去刑法,回归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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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ju4ru8 来自: 61.58.97.38 (11/06 10:59)
1F:→ hozuki:他们推动这个有段日子了 11/06 16:13
2F:→ hozuki:论述好像也分两派,支持与不支持都有各自的理论 11/06 16:15
3F:→ anikiwasami:当初性工作的合法性就是被他们否决的~现在还说这些!? 04/09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