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35799 (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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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子女从母姓 长辈不同意
时间Mon May 12 14:23:03 2008
更新日期:2008/05/12 07:50 记者李玉玲台北报导
去年五月民法亲属编修正,有关子女姓氏规定不再以「从父姓」为原则,改为「由父母书面约定」,但妇女新知昨天公布一项问券调查显示,虽有近六成受访者赞成法令修改,只有百分之七点六会让子女从母姓。
昨天是母亲节,妇女新知基金会除举办「母亲节从母姓」徵文活动外,也公布与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合作,针对台北、高雄地区准爸妈进行的「从母姓」意见调查结果。这项调查在各大医院妇产科、妈妈教室发放问卷,共回收四百四十九份有效问卷。
调查发现,受访的准爸妈有百分之五十七知道法令修改,百分之五十九点八赞成,但会让小宝宝从母姓只有百分之七点六,百分之六十二不会。之所以不从母姓,「还在评估」的占百分之四十三、「要与长辈商量」二成一、「要与先生商量」占一成六,也有少数父母担心子女不同姓氏会有困扰。
妇女新知董事长范云指出,根据内政部去年五月到今年二月的统计,申请出生登记约定从母姓只有二千多件,占总数百分之一点三,加上非婚生子女从母姓件数,也不过百分之四点三,从母姓还是占少数。面对强大社会传统,要推动从母姓还是困难重重。
从事环保、妇女运动的夫妻A小姐、B先生昨天现身说法,谈当初让儿子从母姓,说服双方家长的心路历程。他们原想戴面具出席记者会,以免对家长造成压力,但最後决定站出来,呼吁社会不要以异样眼光看待「从母姓」。
B先生说,自己并非独生子,没有传宗接代压力,儿子从母姓,却有来自邻里及亲戚的压力,外人总觉得他是「入赘」,很没面子。A小姐的父母也认为,从母姓会让人说闲话,以为自己的女儿不是个好媳妇。不过,他们从得知怀孕开始,花了一年时间,终於成功让儿子随母姓。
妇女新知监事尤美女指出,法令虽已修改,但要改变传统观念,推动「从母姓」还需要一段时间,尤其现行法令对於离婚妇女拥有子女监护权後,要让子女从母姓,必须符合「有事实足认有不利影响」,诉讼程序繁琐而漫长。
尤美女表示,为了落实性别平等,妇女团体将推动第二波修法行动,重点包括子女成年後,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要更改姓氏、拥有子女监护权的离婚妇女,更改子女从母姓时能有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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