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请益] 通奸除罪化
时间Sun Oct 21 18:54:18 2007
※ 引述《ocean26 ()》之铭言:
: ※ 引述《koocoo (scout)》之铭言:
: : 想请问各为支持通奸除罪化吗
: : 为什麽
: : 我自己不是很了解为什麽要支持
: : 又为什麽不支持
: : 其中还牵涉什麽事情
: : 请各位指教
: 我赞成通奸除罪化
: 此直接回应Aimable友以小孩幸福为说帖的主张
: 首先是当有一方会通奸(或两方都通奸)时
: 而此事也进入法院控诉的时候
: 这个婚姻本身相互信赖依存的基础已经不在了
: 要求把父母和孩子都留在这个倾颓的家庭中,哪里对孩子好?
自己要和别人通奸时, 需不需要让配偶知道?
还是自己偷偷去通奸, 也没关系?
通奸若除罪化, 那不就自己偷偷去通奸, 没有关系?
: 第二,通奸有罪的意思是,当通奸行为被起诉确定後
: 通奸的该方便要坐牢
: 父母一方去坐牢、有前科,哪里对孩子好?
父母通奸, 对小孩又哪里好?
家庭不和谐, 小孩如何成长快乐?
小孩不快乐, 人格发展会健康健全吗?
小孩身心不健全, 甚至反社会人格, 或危害社会,
做父母的通奸行为, 怎麽会没罪过???
: 我们并不能忍受单纯以道德为由便将人入罪
: (否则可能会认为婚前性行为有罪、同性恋有罪等刑法)
: 但是通奸罪在处罚什麽?处罚婚姻外的性行为
: 希望达成什麽?可能是希望家庭和谐
: 但是感情的事情是可以透过国家刑罚权的发动来解决的吗?
: 法律又凭什麽可以介入人民之间感情(和双方自愿性行为)的问题?
社会是大家的, 家庭是社会最小, 最基本的单位.
自己的家庭搞不定, 造成小孩心灵受伤, 或是制造身心问题的儿童, 来日危害社会的话,
为人父母者无罪过吗?
再说, 夫妻感情不睦, 可以直接诉请离婚啊!
何必自己先偷跑/偷吃? 配偶还傻傻为家庭付出?
法律可没规定不可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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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有问题, 请直接考虑离婚!
别自己偷偷去通奸, 感情偷跑, 偷吃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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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
(小孩双姓, 不拿夫家聘金/饼钱,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等平权!)
现在是男女可以(从姓)平等的时代, 小孩从父母双姓, 除夕夜, 孝顺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权益, 没甚麽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
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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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178.79
1F:嘘 reke:喔 那没小孩而且两个人都没有在对家庭付出了 通奸就除罪罗 10/21 19:31
2F:→ reke:因为你说的理由都消失了啊 XD 10/21 19:31
3F:→ Nitrate:照你这样…那你应该推动 家庭不和谐 小孩不快乐 有罪 @_@? 10/21 21:17
4F:嘘 wmja4387:照你这样说 有法律规范家庭就会和谐 小孩就会快乐? 10/24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