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olas (说不说话干卿底事?)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问题] 如果有人说你很松?
时间Sat Feb 24 19:54:57 2007
唔,还是回一下吧。因为引言有越来越长所以我会删掉一些。如果我删掉了
你觉得很重要的部分,那麽请你提醒我。
※ 引述《lovemachine (在不爱与忘怀中得到自由)》之铭言:
: ※ 引述《Emolas (说不说话干卿底事?)》之铭言:
(删引言)
这些需要经验证据才能证明的东西,我想就在此结束吧。也许这也是我的误解吧,
搞得我好像一直在说你已经知道的事情。那麽我可以跟你说我的误解是来自於你否
定了妖西的话的效果罗~不过後来你也说你并没有否定了。总之这部分应该是来自
於我对你的文字诠释与你自己的诠释的差异。(而我也懒得去挑文字上连接的逻辑
毛病了。)
: : 第二个是「解决问题」的问题,在你而言什麽样叫做解决问题呢?我觉得这有可
: : 能是我对你的误解,因为就你文字的脉络来说,你好像认为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就
: : 是教育、国家这种钜观的东西,才能真的解决问题。
: 那就请循其本了
: 所谓的"解决"与"问题"的概念
: 并不是我所提出的
: 一开始是这样的:
: → A1Yoshi:回标题:就跟那人说:你长大一点,问题不就解决了嘛。笨。 02/23 05:26
: 其後:
: → A1Yoshi:回标题:就跟那人说:你长大一点,问题不就解决了嘛。笨。 02/23 05:26
: 虽然说这也是一个解决法啦(参见Nitrate (Animal Nitrate)的回覆)
: 而看大家皆以"解决"与"问题"的概念去诠解
: 我也就姑且沿用作为讨论的依据了
: 但是 对於"解决"与"问题"这两个描述性的语词我仍感到某种程度上的不精确
: 因此在底下的回文中
: 我更以""符号来传达自己对这两个用词的保留 请看:
: 我不认为这会是"解决" "问题"的途径(参见我的回覆)
: 以上 是为"解决" "问题"的词汇选择做出的说明
: 底下你说我
: "好像认为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就 是教育、国家这种钜观的东西,才能真的解决问题。"
: 没错啊! 不用加上好像 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啊!
: 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就是教育 我於是进一步询问:
: "长久之计是 教育" 有人不同意这点?
: 有的话 请提出更为适切的根本的解决之道 是根本喔
: 我愿闻其详
那麽的确是来自於我跟你对解决问题这四个字的诠释有点出入,因为我不认为妖西
说的解决问题是在解决整个性别歧视的问题,只是想在当下找个话出来讲。
(所以你後来提出的教育什麽的我也觉得跟之前的文字没有对上话的感觉,就像是
在自说自说罗~)
(再删部份引言)
: 我说的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没有说是根本的解决问题啊
: 这世上 真正彻底的事情又有几件?
: 即使根本的解决之道--比方教育 无法「根本」的解决问题
: 但并无损於教育作为一根本的解决之道的事实 不是吗
: 还有喔! 我生气的地方就是这样
: 为什麽因为我提出一长久之计 也就是教育的方式
: 就要马上被说成是"简化整个性别世界" "简化了个体跟结构的互动关系"
: 马上被认为是全然否定了个人的微观的抵抗与拉扯?
: 难道你是用二分的非a即b的方式去为我做归类吗?
: 两者难道没有并存的可能信吗?
: 後头我也说了 "没错 微观的拉扯跟抵抗自然不能略视它们的功效"
: "但难道就要一直在做微观的拉扯跟抵抗吗"
: 若只停留在这样"零零散散的发动小规模个人抗争而永远没有团结起来"
: 它实质的功效自然是很有限了
第一个是我说明了为何我对你产生如此的误解,而这误解是在这个讨论串下的脉络
生成的。那麽你一再的提出来我也只能再次道歉罗。 对不起,在一开始的文章误
解了你的意思。
另外的部份我想在某个程度上应该是达成了共识,那麽就到这里吧。
(删引言)
: 我知道你没有说 但我考虑到的是:
: 看版的并不是只有我们两个
: 我将这一点特别标出 无非是想对其他或抱有此种看法的版友做出一提醒
: 父权结构本来就不只是男人的结构
不过你写在这就会让我误解你是在对我说的罗。
(再删引言)
: 任何理论--特别是人文社会--在套用到实际现象上时
: 或多或少都会产生扞格的情形
: 真要说起来 一种理论也无非只是一种诠释的方式吧
: 比方啦 你讲"「旧了」、「被用了很多次了」所以也「没价值了」"
: 自然是和赚赔理论的实质内涵有相通声气之处
这地方算是有共识吧。因为我的确是在赚赔逻辑那一套的谈法下谈的这些事。
: : 第一个,我是说在某些情况下,至於是哪些情况还是得看脉络罗。
: ^^^^^^^^^^^^^^^^^^ ^^^^^^^^^^^^^^^^^^^^^^^^^^^^
: OKOK! 那你倒说说是在哪些情况之下
: 你会同意"男人如果搞上很多女人,是一种魅力或什麽的象徵"
: 而这个价值判断不是出於"社会价值形塑出来的假相"
我没有说我不同意这是一个社会价值形塑。我说这句话的用意是因为这些现象是
很个人的,每个状况都不同。所以我好像也不必举例。至於是不是假象?这我倒
不认为,因为这些价值应该是确确实实存在。
: : 第二个,你似乎否定「滥交」(或说多重的关系好了)这种性实践,但是为什麽呢
: : ?多重的关系为何没什麽好说嘴的?它有什麽非常错误的地方吗?
: 嗯哼 这应该先反问你自己呀!
: 你既然说 "不过男人滥交跟女人滥交的意义似乎是不太一样。"
: 我倒想知道这意义的不一样是哪边不一样?
我记得我在原本的文章下一个段落说明了。我说在「某些情况下,男人如果搞上
很多女人,是一种魅力或什麽的象徵。」
: 又 多重关系本来就没什麽好说嘴的啊
: 说嘴是什麽意思呢? 字典的解释是:
: 自夸。
: 水浒传˙第二十九回:我却不是说嘴。凭着我胸中本事,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汉、
: 不明道德的人。
: 西游记˙第四十二回:你这猴头只会说嘴!瓶儿,你也拿不动,怎麽去降妖缚怪?
: 亦作说口。
: 还是你觉得滥交是件值得到处炫耀 值得夸口的事呀?
: 又 我说 滥交不是什麽值得说嘴的事
: 可不要私自将这个命题等价於 滥交是件天理不容 人神共愤的重大道德瑕疵
那麽提出滥交不太值得「说嘴」,这样不是等於什麽话都没说吗?那为什麽不说
守贞没什麽好说嘴的、或是一对一的关系也没什麽好说嘴的、爱情长跑也没什麽
好说嘴的?在目前的社会脉络下,我的怀疑也不是那麽不合理吧。
(删引言)
: 前面回来
: 你既然说自己"没有说不去做这些事(教育、国家)"
: 何以又一厢情院认为我一定略视微观抵抗的效果 只愿意从钜观方式去改变?
sorry我误解罗。
(删光光)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不过你行文的方式跟我比较不同,所以
我也比较容易误读罗。再次的道歉,那如果你要再拿我已经承认我误解的东西出来
说,除了不停的道歉我可能也生不出什麽东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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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molas:赚p币赚真凶 XDD 02/24 19:55
※ 编辑: Emolas 来自: 122.126.78.191 (02/24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