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好想做爱(♀))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sex/gender
时间Wed Jan 17 06:03:58 2007
先回这一篇,理性那一篇晚一点再回。希望不会流於各说各话,我也
来谈谈我现在的想法。而我预期在说的过程中,我们依旧有交集,因
此若有兴趣可以继续谈下去。
笼统的东西先说。我不认为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是「毫无关系的」。
我同意两者没有完美的(或直接的)本质与应然关系。也就是说,简
单直接的对映显然不存在,反例太多。但这样还不足以使我们必须要
取消它。还有其它路可走。没有完美的(或直接的)本质与应然关系
,不表示两者间没有其它种的关系。用例子来说吧:
一个生理男心理女的人,他(她?)就是一个生理男心理女的人。有
点像性质多元论:同一个个体(人),但可能在各方面(向度)有不
同的性质。(类似心灵哲学里的性质二元论,某些东西有物理性质也
有心理性质,而这两种性质并非完全无关,两者间依旧有某种关系)
一个人在生理这向度一般说来只有两种可能;心理(或社会)向度则
复杂许多,不过为讨论方便,先简单谈两种:一样,有男与女两种。
在你的架构下,属性或性质好像有某种本体论上的优先:生理优先。
但我却认为,至少在眼前的脉络,人可以分成四种:(第一个位子是
生理,第二个位置是心理或社会向度)
(男, 男)、(男, 女)、(女, 男)、(女, 女)
首先我认为,这四种人各有其本体论的位置。男男是一类、男女是一
类、女男是一类、女女是一类。再来,说是说两个向度,但其实这两
个向度并不满足数学上的垂直要求 -- 即,生理与心理之间还是以某
种关系联系着。而这关系是重点:我认为这是一种可以被自然化的关
系,依照前述对自然化一词的理解。或更白的说,这是一个可以被科
学拿来研究的问题。生理与心理这两个向度,既不独立也不完美相关
、互相依存。可是同时也显然不是「毫不相关」。因此一定有某些关
系在这两个向度间存在,且此关系原则上是可以被描述的。
没错,毫无疑问我们看不到你要求的本质与应然关系,在推到最强的
前提下。但两个二值的变数(或说向度),谁说关系一定只能那样要
不就没关系呢?我同意这两者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复杂到把它认为没
有关系在直觉上说的过去。
再来。这只是一个例子。事实上,或许单论生理就不只两个可能。而
心理与社会也其实有所不同,严格来说应该再多一个位子出来,变成
三位甚至多位的向量。也就是说,若要依照向度(其实就是特徵)来
谈每一个人,应该长这样:
(X, Y, Z, W,.......)
而所谓自然化,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把这些向度之间的关系给厘清。
回到原本的简单例子。我认为,搞清楚生理与心理(社会)之间的关
系,有助於我们解释那四类人所呈现的不同模式(事实)。
比方说,在总人口中比例不同。(男, 男)和(女, 女)为什麽是大
宗?一定有某些原因使得男男与女女这样的组合比较容易出现。
而另一方面,这关系同时可以(也必须说明)为什麽会出现(男, 女)
、(女, 男)这样组合的类别。
而针对这四种类别各自来说,其实有着一定的行为模式。而厘清内部
各向度间的关系,有助於我们解释、预测每一种人各自的行为模式。
而这绝对有助於我们针对个体的行为做预测(至此就有医疗应用的实
用价值了)。
到此为止。这只是第一部份,说明我反对你殊例化的立场。我认为在
我这样的模型下,我们可以更精准地解释并预测人的行为与在社会层
次所呈现的整体模式(比方说人口分布情况)。殊例化无法让我们做
到这些事情。不过从这模型中可以清楚看到我在本体论上就认为「真
的」有那样的社会向度在每一个人身上,做为每一个人的一种性质(
或特徵)。要讲例子的话,可以举之前有谈到的「性别自我认同」。
按照学科来分的话,这其实是种奇怪的性质:因为它介於心理与社会
之间 -- 即,它是一个个体在自然情况下,与群体生存才会有的性质
。如果一个人从小就独自长大,从未跟另一个人或另一群人相处过,
他就不会有这种性别自我认同性。他无从有起,他没有来源使他具备
这样的特徵。也因此我不否认这样的模型还有许多问题要解决。其中
一个就是我的本体论范围可能太大了。每一个向度都有着某种不可化
约与取消的本体存在地位。这会是问题,我有义务要提出判准,否则
什麽东西都可以纳进,做为一种向度。这点我同意,但有必要的话再
谈吧。
但初步看来,有点道理应该是不容否认的。
再来是应用,前面的描述毕竟太过抽象(我知道有人有数学恐惧症,
我提向量肯定会吓到一些人)。我截你一段话:
「当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之间的本质关系被取消之後,我们原本所
谈的社会「性别」的意义就丧失了。毕竟社会性别的在一开始之所
以可以是一种「性别」,正是因为在概念上,我们把社会性别和生
理性别之间做了本质上或应然上的关联。例如对於拥有生理男性器
官但讲话却轻柔的人,我们会说他不像(甚至不是)个男人;对於
拥有生理女性器官但举止却粗犷的人,我们会说她是个男人婆。」
我觉得这是人类的愚蠢犯下的错误,把生理和社会性别做直接、粗鲁
的对映。此对映即你所谓的本质上或应然上的关联对映。
但,同上,反对这样的对映我们还是有其它路可以走,比方说:
在性别教育课本里,从小告诉人们,人有很多种。有一些比较基本的
向度可以让我们对人种进行分类(当然,局限在与性和性别相关的向
度,否则小朋友大概脑子会炸掉。这种计算与理解能力的上限,可能
得等到高中学了向量以後才有机会突破)。
我们可以发挥创意,给各种类别的人们命名。而因为是新名字,所以
相对来说比较不容易产生污名化的问题。新的名字、新的意涵,包括
道德意涵。
而这,我认为,是人类社会应该朝向的方向。这才是真的多元,也才
是真的尊重多元,站在清楚认识(分类)自己与它人的基础上。反观
殊例化或个例化....这样说吧,我觉得人有分类与贴标签的本能倾向。
因此,与其放手让这倾向随便自己长,不如从小引导,给那倾向一点
规矩或规范让其有所依循。就像蔓藤类吧,没给竹架总是会乱长的。
我这样说或许我们还会有疑虑:人会变,我今天是男男,明天搞不好
变男女。没错,所以我只是透过静态的描述我的想法而已。
事实上,某种动态的概念也必须要纳括在内才对。这不会是严重的问
题,我以某种静态的方式呈现我的想法,主要是基於方便理解而已。
人类的活动虽然是动态的,但「人类活动是动态的」依旧是某种静态
真理。因此,可以预期我们能够找到人类活动动态的模式,并且以静
态的描述句描述这样的活动背後的规律。
再来是关於社会制度的部分,你说:
「首先,在社会制度或社会实践上没有,因为社会性别是
社会实践的结果,而社会实践又是社会制度的结果,因此社会性别
不可能反过来做为社会制度的依据,因此社会制度的性别根据只能
是生理性别;然後,在认知意义上也没有,因为「性别」的概念本
来就是从生理意义出发的,先有生理性别的概念,然後透过社会规
范或制度的策略来局限性别的社会实践,然後为了破除这些社会规
范或制度,在认知上隔离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但此时的社会性
别中的「性」的意义便被架空了,当社会实践与生理性别被切割开
来之後,社会实践的性别意义就已经消失了,此时再用社会性别来
把这些实践模式性别化似乎毫无意义。因此社会性别本身是没有本
体性或实在性的。」
我基本上的看法是,其实社会性别、社会实践与社会制度三者间是某
种意义下的「互为因果关系」。你的想法是单向的决定关系。
而我的想法则是在一个动态的架构下的那种互为因果关系。他们会彼
此增强或彼此削弱、制衡(或其它)。但总之,不是那样单向的关系
结构。
具体举例:为什麽社会制度的性别根据只能是生理性别?透过教育,
我认为我上述的那四种有一天就有可能会进入法典里,成为正式被认
可的分类。这不是不可能的,透过教育、透过社运、透过概念革命。
同理,性别也一样。其实你说性别从生理意义出发,我对此有些质疑。
如果你今天是原始人,你这样说我不反对。但我们今天活在一个其实
很少看到对方生理特徵的世界里。从认知发展的角度来看,我一直怀
疑我们对性别的相关概念的取得是以生理为基础的。
反过来说,所谓的性别,这概念的内含其实很大一部份是社会性的。
至少至少,这部分好像不可移除。至少至少,他与生理的内涵是以某
种平行的方式进入我们的性别概念的内涵里的。从这角度来看,没有
谁先谁後,谁奠基於谁的问题。有的只有一片杂乱无章和莫名其妙。
而我前篇所提及的所谓分析真,正可说就是在描述这种莫名其妙。因
为社会性别,虽然仔细探究和生理性别还是有某种关联,但不可否认
它还是有着某种独立性,也因此在进入性别概念的内涵时,它与生理
部分是平行的。
最後。你说社会性别没有本体性或实在性。我简单举例:
当我看到一个穿着少女制服的「人」,以某种散发所谓女性特质的方
式走路时,我会开始发痴(因为我是萝莉控)。
我有掀开裙子拉下内裤看到她到底是生理男孩是生理女吗?没有,所
以我根本不知道。但如果社会性别没有任何意义下的本体性或实在性
,我发痴的反应要怎麽解释?如果「外头」没有那样的东西,「里头
」怎会有那样的反应呢?最理想、最直觉、最简单、最自然的解释不
是诉诸那个人到底是生理男孩是生理女,而是「萝莉女」。她具有萝
莉性,而且此特性是某种universal(很多萝莉耶,夜边也是萝莉,
不过他是比较朴素的。啊,所以还有朴素萝莉性,那又是另外一种特
性了:P)
总结:我记得我在这儿有发过文,谈女性主义应该走的方向。大意就
是说,我认为女性主义应该花功夫在确立女性特质的某种本体实在地
位。这地位不必然得和生理女性完美的切割,那是逻辑学家的偏执,
我们活在不完美的现实世界,大可放下那种偏执。
但它依旧是某种本体的存在。而这,我们可以称它为女性特质或其它。
总之,女性主义应该是讨论那种本体存在的理论。
称呼我这叫做女性主义之自然化研究取向吧(Naturalistic Feminism Approach)。
(我仔细又把你的文看了一遍。与其说冲突不如说放的焦点不大一样,
我稍微想了想,你真正最重要的论点 -- 从个体的角度把社会性别殊
例化以解决歧视或社会正义的问题 -- 跟我的一点也不冲突。甚至我
之前几乎跟你持一模一样的看法。因此,或许可以把我现在的看法当
做是某种扩充吧。只是这扩充的代价是本体论变的有点大....^^;)
(另外,真的冲突或许也还是有的。比方说你的单子主义对我的整体
主义基调。不过或许在此这不那麽重要就是了。毕竟这里不是纯哲学
版。)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铭言:
: 这篇文章真难回,我来慢慢说好了。
: 就积极意义上来说,我确实有取消认同性别的倾向,但其实也仅
: 止於倾向而已,意思是,我也不很有把握是不是应该要完全取消社
: 会意义下的性别。但至少,把应然或本质意义的认同(社会)性别
: 取消掉,是我确定要做的。那麽,这两种举动在程度上应该如何区
: 别呢?
: 为了这个目的,我在这边必须先澄清一下我的非化约论立场。毕
: 竟化约论即使取消了社会意义下的性别,取消了性别在社会意义下
: 的本体性而被贬至表象的意义,但从单纯的取消跳跃到化约,事实
: 上是加入了社会意义与生物意义下的性别的本质关系。
: 讲得详细一点,在进程上来看,化约论是先确定了社会性别和生
: 理性别之间有本质的关系,然後再论证社会性别的表象性格,於是
: 才能把社会性别取消并化约至生理性别。但我的进程却是先取消社
: 会性别和生理性别之间的本质关系,然後才取消社会「性别」的本
: 体性,因此就不再有社会性别与生物性别之间的化约关系。
: 接着,既然澄清了我的进程不会走到化约论的结论,那麽从取消
: 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间的本质关系,要如何走到取消社会性别的本
: 体性(或实在性)呢?
: 当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之间的本质关系被取消之後,我们原本所
: 谈的社会「性别」的意义就丧失了。毕竟社会性别的在一开始之所
: 以可以是一种「性别」,正是因为在概念上,我们把社会性别和生
: 理性别之间做了本质上或应然上的关联。例如对於拥有生理男性器
: 官但讲话却轻柔的人,我们会说他不像(甚至不是)个男人;对於
: 拥有生理女性器官但举止却粗犷的人,我们会说她是个男人婆。
: 为了避免这些以言语或实际行动来侵略个人特质与社会对生理性
: 别人的要求违背的人的行为,女性主义一开始做的就是提出社会性
: 别的概念,并使之与生理性别做区隔,然後谈社会性别的选择或认
: 同应该是个人可以自由决定的事,因此开始取消了社会性别与生理
: 性别之间的应然与本质关系。
: 然而,在取消社会性别与自然性别之间的应然与本质关系後,剩
: 下来的社会「性别」究竟还有什麽意义或作用?如果确实存在着是
: 社会女性的生理男人;同时也存在着是社会男性的生理女人?那麽
: 在这里的「社会男性」与「社会女性」究竟在什麽脉络下可以有意
: 义或作用?首先,在社会制度或社会实践上没有,因为社会性别是
: 社会实践的结果,而社会实践又是社会制度的结果,因此社会性别
: 不可能反过来做为社会制度的依据,因此社会制度的性别根据只能
: 是生理性别;然後,在认知意义上也没有,因为「性别」的概念本
: 来就是从生理意义出发的,先有生理性别的概念,然後透过社会规
: 范或制度的策略来局限性别的社会实践,然後为了破除这些社会规
: 范或制度,在认知上隔离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但此时的社会性
: 别中的「性」的意义便被架空了,当社会实践与生理性别被切割开
: 来之後,社会实践的性别意义就已经消失了,此时再用社会性别来
: 把这些实践模式性别化似乎毫无意义。因此社会性别本身是没有本
: 体性或实在性的。
: 既然如此,那麽我们所谈的那种即使有点蒙胧晦涩,但却又没有
: 那麽不确定甚至是任意的「性别特质」,那种在路上抓一千个人来
: 问什麽什麽是不是什麽性别特质,几乎都会得到相同答案的无论是
: 什麽「东西」,到底是什麽?取消了社会性别的本体性或实在性之
: 後,会不会因此无法解释这种确实存在的现象?
: 在我看来,这似乎没有那麽难以解释,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的原
: 因其实就是你说的「社会或文化上的依存」,「性别特质」的归属
: (或分类)本身是社会或文化依存的,社会对生理性别有透过制度
: 或习俗而来的实践上的要求,透过这种实践上的要求来建立起性别
: 特质的普遍性。
: 但这麽解释会有一个缺陷必须填补,也就是,即使透过社会要求
: 来解释性别特质的普遍性,仍然无法说明社会要求是怎麽产生的,
: 或者说,如果特质和生理性别之间不「先」存在有某种意义或程度
: 上的关联,那麽社会要求就会变成任意或随机的结果,但这至少违
: 反了直觉或常识的认知,也就是对於行为预设理由的常识认知。
: 於是,我确实可以在理论上同意,确实有一些与生理性别本质上
: 相关的生理条件会引响一个生理人在社会实践与分工中的角色,而
: 由於这种角色的分配是肇因於生理性别的,而使得性别特质在概念
: 上可以有生理性别做为依据。但同时我也坚持这种依据不可以(同
: 时事实上它也确实不是)本质或应然的依据,也就是说,无论在任
: 何客观环境的脉络底下,都可能也可以存在无视生理条件而与他人
: 做出不同的社会实践(角色)选择的人。更精确地说,因为确实有
: 「不想要」因为生理性别条件而选择某种社会实践角色的人,而为
: 了尊重个人的自由抉择的权利,我们必须让这种选项开放,除非我
: 们能证成(或至少愿意宣称)这种人的社会角色的抉择对社会整体
: 或对他人而言是会造成实质伤害的(John Stuart Mill's No Harm
: Principle)。
: 於是,在这两种宣称都被视为真的情况底下,为了让後者的真能
: 够被确立,就只能把前者的真视为一种心理上的惯性期待,而不能
: 视为任何具有事实意义的真理。也就是说,那种「普遍性」并不是
: 全称的Universality,而只是归纳上的Genrality,也就是说,关
: 於那种「即使有点蒙胧晦涩,但却又没有那麽不确定甚至是任意的
: 『性别特质』」,与其说它是具有普遍性的,我认为说它具有的是
: 「一般性」更为恰当。也就是说,或许在统计上,某些特质一般来
: 说确实会对应到一种生理性别,但这种对应至多只在概率上有强的
: 正相关,却没有实质的因果关系。
: 因此我会说,社会「性别」不是实在的,而只是表面(象)上的
: 真。然後我只承认token的实在性,但也不表示我必须认为type是
: 「假」的,或完全无效的,这里的宣称至多只是,type具有习惯上
: 的效力,在常识判断上是有帮助的,但在做事实推论的时候,它并
: 不具有真值或事实保存的效力,也不具有价值或应然判断的效力。
: 以上是我大致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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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7.194.73.179
※ 编辑: A1Yoshi 来自: 87.194.73.179 (01/17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