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tame (no war is a just war)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讨论] 宗教团体对於就服法禁止歧视性倾向规定 …
时间Fri Dec 29 11:09:07 2006
※ 引述《voyage09 (kizuna)》之铭言:
: 亲爱的 立法委员:
: 目前正在卫生环境及社会福利委员会审议中之《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 ,其中第五条将增列雇主不得在求才条件中限制求职者之「性倾向」等。
: 本联盟不能同意将性倾向一词纳入该法条文之中,原因有二:
: 1.性倾向之名词定义不明,远不如男女两性来得清楚。有学者认为性倾向将包括
: 恋童性倾向、异性恋性倾向、同性恋性倾向、人兽恋性倾向、性虐待性倾向等
: ,约有四十种以上。
: 2.若雇主为学校教育机构,选任教职员工之时不能检视受雇者是否为恋童性倾向
: 者吗?若雇主为宗教团体或公益事业机构,不能依其固有之教义,本着宗教道
: 德良知选任受雇者吗?
若说恋童性倾向不能在学校任职(小学国中)
那麽异性恋倾向者也不能在高级学校任职了
看看最近喝真理性侵的风波就知道
为了避免性侵害 异性恋男老师都不得任职高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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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90.175
1F:→ A1Yoshi:不行!我反对!!!!!!!!反对到死!!!!!!!!! 12/29 11:37
2F:→ A1Yoshi:怎麽可以让「正常」的异男受到这种待遇!!!!不行!!! 12/29 11:37
3F:→ tatame:不行!那就通通拿去做鸡精吧 健康事就是白兰氏 12/29 22:54
4F:推 mettyy:哎呀..我对"精"总是有种暨期待又怕受伤害的想像 (脸红) 12/30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