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veman (水蓝色,白色,红色)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大多数妇女 赞成六天思考期
时间Wed Dec 20 11:15:22 2006
先不去质疑这样调查的可信性
但是
若是"大多数"妇女赞成
也没有必要以"强制"的方式去制定法令
再来看整篇文章的前後逻辑
其实是有所跳跃的
开始以堕胎浮滥现象起头
那又与後头说到思考期并非是预设女性不智
这两者关系在哪
还是为了维护强制思考期的说帖?
我不反对思考期
但是反对这样以"堕胎浮滥"的说法来正当化"强制性思考期"
这样的强制思考期 最终还是回归於个人
整个结构性的改变 是微乎其微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之铭言:
: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20899
: 大多数妇女 赞成六天思考期
: ■苦劳论坛2006/12/14
: ◎作者:释传法(关怀生命协会秘书长)
: 2004年,全台妊娠人数近53万人,新生婴儿有20余万,堕胎数目高达30万人之谱。某
: 妇产科医师就其行医经验,估计比例约为1:1。这表示,每一个婴儿被出生,同时就有一
: 个婴儿被终结。据估计,堕胎有96%都是引用优生保健法第九条第六款,其中40%是青少女
: 的堕胎。因此,宗教界乃提出「六天思考期与谘商」之修正案,以图挽救目前堕胎浮滥的
: 现象。
: 若干妇权人士指思考期是暗示「妇女弱智」,可是,有智慧的妇女,为何会让人生面
: 临堕胎的困顿,到底这是不够智慧或是不够慈悲呢?也有妇权人士主张堕胎除罪化,理由
: 是「胎儿不是生命」,但是按其逻辑,胎儿若不算是生命,妊娠妇女的产假薪给等特权,
: 也应该一并取消才是。
: 查优生保健法立法背景,是解严前的1985年,当时面临人口压力且避孕并不普遍,为
: 了鼓励「优生」厚植国力,而订定这条「方便堕胎条款」。果然,其效甚彰。如今,当年
: 的「方便堕胎条款」,却被部分妇权人士当作扞卫「身体自主权」的标竿,坚决反对该修
: 正案。
: 部分妇权人士与医师唯恐,法律一旦限缩,会让无法不堕胎(如先生有暴力行为)、
: 被夫家视为「传宗接代」工具的妇女,承受更多的身心伤害。然而,96%根据第六款而堕
: 胎的庞大数量,有多少是因为女性处境艰辛而非堕不可?又有多少是为求简便地处理受孕
: 问题?或因性别歧视,而将女胎一堕了之?
: 我们相当质疑,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对堕胎毫不设限的优生保健法第九条第六款,或
: 表象上的「女性自主权」,可能反而令妇女处於更「不自主」的处境。很多妇女在资讯、
: 资源及支援匮乏之下,处境相当无助。超过50%的妇女表示她们是被其他人压迫去堕胎,
: 而约80%的妇女表示,如果当时有人支持她们留住孩子,她们是不会堕胎的!
: 其实,对於宗教界提出的「六天思考期」修正案,大多数妇女是赞同的。根据2002年
: 卫生署所做的调查,超过80%的女性认为,做人工流产前需要与专家谘商讨论,超过80%的
: 女性赞成谘商後有思考期。而且赞成有思考期的人当中,有45%认为应该至少有7天。尊重
: 生命大联盟所蒐集的超过十万人的联署,其中三分之二是妇女。
: 思考期的机制,不是拖延无助妇女的受苦时间,更不是戕害妇女做决定的自由,它将
: 可强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义务提供完整谘询服务,引介社会福利机制的支持,协助妇女做
: 相对更好的自主性决定 ─ 不论生育或堕胎,减轻受迫及冲动堕胎带来的身心伤害。获益
: 的,将不只是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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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0.1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