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ome (salome)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现在还存在有男女同职不同薪的状况吗??
时间Fri Oct 20 23:07:33 2006
※ 引述《ShieChang (T-Rex)》之铭言:
: ※ 引述《salome (salome)》之铭言:
: : 这样讲已经是太轻描淡写了,
: : 我以为台湾根本把性别歧视摆明写在劳基法里面:
: : http://tinyurl.com/5jroo
: : 找一次里面"女"出现的地方,
: : 原来女人夜间工作是要经过特殊许可的。
: 您这样说很容易让人误会
: 所谓的夜间工作的定义是午後十时至翌晨六时之时间内工作
请问这个时间有什麽问题吗?
女人跟男人在这段时间内在工作场所有什麽差别?
: 而且,所谓的特殊许可 是指经过公会许可,或是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
: 个人认为这种规定也只是要保障女性工作者
你也说了,那为什麽不保障男性?
实行上,雇主确实就是会"我管你劳资会议有没有同意,
为了避免麻烦,女人就是下午五点下班,不准加班,
免得哪天她们不爽起来告我。"
造成不可能同工的状态,自然不会同酬。
: 就法律而言
: 问题应该不是在劳基法保护女性工作者内容怎样怎样
: 问题应该是出在男性工作者受到的保护太少,导致业界普遍爱用男性
: 及男性薪水也普遍比女性高的情形(这边就牵扯到同职不同薪的因素之一)
: 个人认为在劳基法里面,应该试图把有关女性工作者的条约
: 变成对所有工作者的条约(女性在某些情形需要有福利,男性在同情形下也应该要有)
这点我同意。
我以为劳基法,和台湾很多其他的法,预设了女人是弱者的立场。
以保护之名限制了女人的生活方式,因为生活经验少,
女人因此相对地真的变成了弱者。
可怜的男性也被预设为保护者,需要帮助时得不到帮助。
: 如此,在男女工作者福利之间差异减小,是有助於改善此情形的
: 另外,讨论同职不同薪
: 我认为讨论同工不同酬的情形会更能突显男女不平等的问题所在
: 以上,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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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ever fights monsters should see to it that in the process he does
not become a monster. And when you look long into the abyss, the abyss also
looks into you. --Nietz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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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8.195.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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