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ome (salome)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转录][剪报]抗议堕胎考虑期3天 三女权领袖怒辞
时间Thu Oct 19 20:52:40 2006
※ 引述《Antinous ( )》之铭言:
: 昨日通过的草案并修订,有配偶者,应在签具同意书前「告知」配偶,但不需经配偶
: 同意;配偶生死不明或无意识或精神错乱,或因告知配偶显有危害怀孕妇女安全之虞
: 者,无须告知。
这种鸟蛋根本不能实行,完全是随机应变的空话,
是哪个混蛋写的?
谁都可以说"我先生知道了会打死我",这种话的真假外人如何判断?
谁判定告知配偶有没有危害怀孕妇女安全之虞?
我稍微google了一下"生育保健法",找到的资料大多说是女权团体想要取代
优生保健法中过时的项目,诉求项目和这条新闻里看到的完全相反..
是记者写错吗?还是立法的恶势力躲在google不到的地方?
拜托哪位知道的把细节写出来。
(当然永远有宗教或文化团体想要推动立法规范不是他们的子宫,
我想知道的是,行政院里的谁,有权力并且通过了这个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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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ever fights monsters should see to it that in the process he does
not become a monster. And when you look long into the abyss, the abyss also
looks into you. --Nietz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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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alome 来自: 128.195.107.38 (10/19 20:54)
1F:→ tatame:i hate 苏贞昌 一下扫黄一下又是思考期 10/19 21:53
2F:→ tatame:真希望把胃液肠液便意都呸出来淹死他 10/19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