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底层性工作者就该罚?
时间Mon Aug 28 18:37:51 2006
※ 引述《IsaacStein (Stop the Killing)》之铭言:
: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我ㄧ向主张 「性交易除罪化」
: : 我也反对 政客把扫黄当政绩
: : 但是 我清楚个人的意见 不见得是全台湾多数人的意见
: : 民主国家 法律就是多数人,民意的展现
: 我确定这才是一个错误的前提。 :)
: 法律的竹制定、废除或修改,从来就不预设「多数人」这个必要条件,
: 声请大法官释宪的程序就不需要这个「多数人」的存在,
: 而大法官释宪的结果又会是法律条文的改变,
: 因此法律不是多数人,也不一定是(多数)民意的展现。
立法院能够通过 立法 修法 就是多数民意的展现
大法官释宪 就是根据法律的原理 解释宪法的意思
并没有要代表民意的意思
: : 在无法修法使「性交易除罪化」成功前 这就只能代表部分人的主张
: : 政客 依据法律 执行政策 何来错误之有?
: 所以任何政客依不公正的法律对弱势执行压榨或剥削的政策,
: 只要是守法,那就一定无所谓错误,因为它必然是正确的??
: 这其实只是一种很典型的「恶法亦法」的想法罢了。
: 至於这个前提有多荒谬我也就不需要再多谈了。
问题是 究竟把此视为恶法的人多
还是 认为该法有存在必要的人多?
: : 阁下把目前 较少数人(相对於全台湾人)认同的主张 认为是理所当然
: : 才会造成如此的推论
: : 因为前提错误 才会认为 政客作了错误政策
: : 因为传统的教育 造成 「性交易除罪化」并不是现今台湾社会的主流民意
: : 有谁能否认这项事实?
: 我从不否认「性交易除罪化」不具有主流的发言位置,
: 但正确与否(或公正与否)的判断从来就不是奠基在民意多寡之上,
: 也就是说,你认为一项政策的正确与否必须建立在多数民意之上,
: 那这才是一个错误的前提。
: 我得老实说,我还没看过任何政治或社会理论,
: 会认为民意代表了正义。 :)
民意是代表现况 不必然代表正义
民主社会 政策的决定 不遵照多数民意 算什麽民主社会?
民主社会的正义 就是必须说服大多数人承认其正义
而专制社会的正义 就是菁英政客说他是正义就是正义
今日阁下认为 「性交易除罪化」就是正义
就是在专制社会下的思维
: : 而
: : 宣传「性交易除罪化」的观念 才是让「性交易除罪化」成为多数民意的方法
: : 将焦点放在某政客 只是沦为其他政客的棋子
: : 把可能共同努力的同志,因为政治意识的介入而分裂
: : 对推广宣传「性交易除罪化」有什麽帮助?
: 没有政治意识的介入啊,你到底在讲什麽??
: 现在你还是在谴责他们以「倒扁」为诉求吗??
: 可是没有喔!! 他们的诉求与政治无关,更与倒扁无关。
: 那麽,「政治意识的介入」你到底在指什麽??
媒体照片与报导呈现的诉求就是要陈水扁下台
如果不要媒体扭曲 他们的诉求
要自己想办法
去立法院前抗议 不要出现陈水扁的肖像或标语 都可以
让这些曲解减少 但是他们愿不愿意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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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乱源在媒体与政客
媒体与政客会成乱源的原因在教育
关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摆脱此混乱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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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48.9
1F:推 IsaacStein:你说的那玩意儿不叫民主,叫民粹... 08/28 19:04
2F:→ IsaacStein:你眼中的民主其实就只是多数暴力的代名词罢了 orz 08/28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