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Stop the Killing)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底层性工作者就该罚?
时间Mon Aug 28 10:24:53 2006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我ㄧ向主张 「性交易除罪化」
: 我也反对 政客把扫黄当政绩
: 但是 我清楚个人的意见 不见得是全台湾多数人的意见
: 民主国家 法律就是多数人,民意的展现
我确定这才是一个错误的前提。 :)
法律的竹制定、废除或修改,从来就不预设「多数人」这个必要条件,
声请大法官释宪的程序就不需要这个「多数人」的存在,
而大法官释宪的结果又会是法律条文的改变,
因此法律不是多数人,也不一定是(多数)民意的展现。
: 在无法修法使「性交易除罪化」成功前 这就只能代表部分人的主张
: 政客 依据法律 执行政策 何来错误之有?
所以任何政客依不公正的法律对弱势执行压榨或剥削的政策,
只要是守法,那就一定无所谓错误,因为它必然是正确的??
这其实只是一种很典型的「恶法亦法」的想法罢了。
至於这个前提有多荒谬我也就不需要再多谈了。
: 阁下把目前 较少数人(相对於全台湾人)认同的主张 认为是理所当然
: 才会造成如此的推论
: 因为前提错误 才会认为 政客作了错误政策
: 因为传统的教育 造成 「性交易除罪化」并不是现今台湾社会的主流民意
: 有谁能否认这项事实?
我从不否认「性交易除罪化」不具有主流的发言位置,
但正确与否(或公正与否)的判断从来就不是奠基在民意多寡之上,
也就是说,你认为一项政策的正确与否必须建立在多数民意之上,
那这才是一个错误的前提。
我得老实说,我还没看过任何政治或社会理论,
会认为民意代表了正义。 :)
: 而
: 宣传「性交易除罪化」的观念 才是让「性交易除罪化」成为多数民意的方法
: 将焦点放在某政客 只是沦为其他政客的棋子
: 把可能共同努力的同志,因为政治意识的介入而分裂
: 对推广宣传「性交易除罪化」有什麽帮助?
没有政治意识的介入啊,你到底在讲什麽??
现在你还是在谴责他们以「倒扁」为诉求吗??
可是没有喔!! 他们的诉求与政治无关,更与倒扁无关。
那麽,「政治意识的介入」你到底在指什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