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气到]我不要跟讨厌gay的人做朋友
时间Thu May 25 17:29:20 2006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铭言:
: ※ 引述《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之铭言:
: : 所以,如果真的要舖陈的话,我只好先保留「感受」的这个说法,那麽
: : 再来检视您所举的例子。在您的例子里,a 和b 同样都有「喜欢她」的
: : 感受,但是一个人的行为是献殷勤,另一个人则是打闹。不过反过来,
: : 为什麽会有行为上的差异?a 除了拥有「喜欢她」的感受之外,是否也
: : 会有「喜欢人就要献殷勤」的感受?而b 除了「喜欢她」之外,是否也
: : 有「喜欢人就要跟她打闹」的感受?如果不是因为这两种不同的感受上
: : 的差异,怎麽会有产出的行为上的差异?
: 哲学家真的想太多了 方法为什麽也要算入感受?
: 因为有人的家人对他好都用打闹的? 所以他觉得打闹=爱
: 不是吧! 人不是所有行为都是"想过才做"
: 更遗憾的是有人想过也做不出来 因为
: 譬如个性不像(这就是应然的框框和道德规范使人陷入的痛苦)
对不起,我实在想太多了。
另外,我没有说过「方法」都是感受,我只是说「也可以这样算」。我
真的很希望能够把我的文章整体理解过一遍以後再给回应。例如,我从
一开始就很明确地宣称过,「我不喜欢这种把一切都算成感受的说法」
而我所说的不过也就是「假设一定要把各种心灵状态都算成感受,也不
是说不通的事」。
再者,我也没有说过人的所有行为都是想过才做,问题是,个性为什麽
不能是一些信念?不要把「信念」想得太严肃了,信念不过就是一个人
所相信的事情罢了。「政大在木栅」也是我的信念之一,不要把信念跟
信仰混淆了。那麽,在澄清这一点之後,我的个性是喜欢跟心仪的对象
打打闹闹,而他的个性是喜欢向心仪的对象献殷勤,那这些个性为什麽
「不能」算成是感受的一种?请注意,我不是要说个性都是感受,我只
是想说,个性「也可以是」感受。
: : 但是如同我说的,我不喜欢这种「说法」,因为第一、一个人行为的动
: : 机不只有「感受」的部分;第二、有些动机我宁愿说是「信念」而不是
: : 「感受」,但是究竟在「信念」、「经验」、「感受」等概念之间要如
: : 何做区分和界定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经验」和「感受」似乎
: : 是比较接近的,如果采信Sense Data的说法,那麽经验和感受都是尚未
: : 被概念化的「经验材料」而已,而到了「信念」层次时,这些经验材料
: : 都透过某种机制被归类至各种范畴或概念,因此会产生如「命题」般的
: : 信念。但是这种对「Sense Data」与「概念」或「信念」之间的画分却
: : 似乎存在着一个不可跨越的鸿沟,因此也有人认为,根本不存在未被概
: : 念化的「经验材料」或「Sense Data」,一切可被认知或感受的,都是
: : 概念都是信念。否则都不可能做为人类推理时所使用的前提。
: 太哲学了.. 头好痛
: 我的想法很简单.. 信念也是由感受,经验延伸出来的
: 你为什麽会有这个信念? 因为这个信念在过去的经验"有效"
: 信念被实验过无效 人就会抛弃了
: 另一个是这个信念你要做得到才有用(和个性有关)
: 做不到的信念你觉得影响力大吗?
: 这就是我说的 应然是由实然延伸出来的
: 譬如男主外女主内的应然 这个社会有没有因此更上轨道更有生产力?
: 有.. 那这个模式会继续 没有.. 迟早要换个模式
头痛记得吃颗普拿疼。 :)
很多信念不能被实验喔!「我看见的红色跟你看见的红色一模一样」就
是一个不能被实验的信念,可是其实多数人都是如此相信的。
并且,信念跟知识又是不太一样的东西,我可以相信一件完全无效的事
情,就算在我的经验中某个信念一直被证明为无效的,我还是可以相信
它,但是知识就不一样了。
所以你在这边区别了「经验」、「感受」、「信念」、「个性」,但是
我并没有看到你分别对这四种东西的界定,也不知道为什麽个性和信念
以及个性和感受是必须被严格区分的。
例如你说,「这个信念你要做得到才有用(和个性有关)」,意思是,
我虽然拥有某个信念,但是如果因为我的个性使我无法按照让信念的意
思做事情,那个信念对我而言也是没有用的。
用你举的例子好了,也就是说,虽然某甲有个信念是,要让某个女生喜
欢自己就必须要向她献殷勤,但是自己的个性是不喜欢向人献殷勤的,
所以因为个性的关系,某甲关於「要让某个女生喜欢自己就必须向她献
殷勤」的信念就会是没有用的。
可是,这里的个性跟信念真的就这麽不一样吗?举个例子来说,某甲要
如何才能判断自己关於「要让某个女生喜欢自己就必须向她献殷勤」的
信念是没有用的?如果某甲没有一个「我就是不喜欢向人献殷勤」的信
念的话,他怎麽知道前面那个信念是没有用的?所以,个性就真的与信
念无关吗?
并且,个性和信念之间的交互影响,其实也很难让人硬是判断先後,你
相信什麽不相信什麽难道不会影响到你的个性?反过来说,你的个性当
然也会影响到你会倾向於相信哪些事情。因此,你的信念和个性当然会
是同时并进交互影响改变的,那麽,你如果硬是要去区分什麽是个性,
又什麽是信念,而是个性的不是信念,是信念的又不是个性,那可以说
是多此一举。
反过来说,如果你其实并不介意信念和个性之间的区分的话,那麽从一
开始你就不必坚持方法不能算成感受,也不用以个性做为「感受以外」
可能影响行为模式的原因的例子。
: : 反而,我对你说的「理性属应然/感性属实然」的画分却感到不解,逻
: : 辑规则是应然规则还是实然规则?规则一般都会被人直接视为应然层面
: : 的,但事实上很多规则不属於应然面,例如,物理规则或化学规则,这
: : 些规则很明显是属於实然规则;那麽,同一律是实然抑或应然规则?而
: : 矛盾律又是实然规则或应然规则呢?我倾向把逻辑规则视为与自然律同
: : 样都属实然规则的看法,因为如果我们在实然界中发现与同一律或矛盾
: : 律或排中律抵触的现象,我们就会试图修改现有的逻辑系统来符应我们
: : 在实然界中的观察,现有的例子就是排中律与量子物理学之间的互动。
: : 既然如此,逻辑规则当然是实然规则。那麽逻辑规则是感受还是理性的
: : 范畴?我倾向把它视为理性范畴而非感受范畴。
: 你不能拿物来比人啦.. 物的实然是用理性计算出来的
: 人的实然是从哪边计算的? 那和理性没有关系
: 抽烟吃槟榔对健康不好 有人还是照吃照抽
: 他们不知道吗? 不是.. 是知道(应然)但做不到(实然)
实然和应然这两个词在英文里就是简简单单的「be」和「ought to」的
区分而已,所以不管是对人还是对物,当然都可以算。
另外,抽菸吃槟榔对健康不好也只是一个实然命题,目前道德理论最困
难的地方就在於无法从实然命题直接推论出应然命题。
所以,知道也只是实然,做不到也是实然。应然命题必须向是「他不应
该抽菸」。如果他知道「我不应该抽菸」,但是还是一直抽,那才会有
实然和应然之间的落差。但问题就在於「为什麽不应该抽菸?」你可以
说,因为抽菸有害健康,但问题还在,「为什麽有害健康就不能做?」
这种反覆的问答你可以自己发明,然後自己一直接续下去,你就知道什
麽叫做实然和应然之间不可跨越的鸿沟。
不过当然,你也可以把这个问题归咎於「哲学家想太多」,然後吃一颗
普拿疼不再理会这个问题。 :p
: : 那麽,当你对理性/感受的画分是根据应然/实然的画分时,我只能觉
: : 得,你似乎认为只有道德判断是理性的,其余都是感受的。然而,这样
: : 的判断却忽略了效益主义做为一种规范伦理学理论,它强调的正是人做
: : 为一个道德主体的「感受」,以感受做为道德判准,那麽效益主义或者
: : 是不理性的,或者是不道德的吗?
: 你指的是经济学的利益最大化和人是理性的假设吗?
: 经济学里有一个叫机会成本的概念 人会计算然後做最有利的选择
: 然後我就要问 何谓"最有利"? 最有利是理性的概念吗?
: 不是.. 最有利是感性的概念 每个人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不一样
: 所谓的理性衡量 对象的轻重还是离不开感受
: 其实我认为人就是感性>理性 个性决定命运
: 你可以用信念改变自己不满意的部分烂个性
: 但努力有其限度 是围着基准点在绕的有限度的自由或选择
这要看你怎麽去理解感性和理性,我想既然一讨论哲学就让你头痛,这
个话题还是就此打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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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逊提起屠龙刀,恨恨的道:
「还是让你到龙宫中去,屠你妈的龙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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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76.23
※ 编辑: IsaacStein 来自: 218.160.176.23 (05/2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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