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气到]我不要跟讨厌gay的人做朋友
时间Thu May 25 14:27:38 2006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铭言:
: ※ 引述《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之铭言:
: : 其实有些地方我看得模模糊糊,所以不好意思替人猜测别人的意思是什麽,
: : 不过以我自己的想像来看,究竟在什麽可能的情况底下,感受和行为之间是
: : 不可区分的。
: : 而我所想像的最简单的情况是,我同意感受是感受,行为是行为,所谓的不
: : 可区隔绝不会指的是,感受等同於行为,那是把两个不同范畴的对象混在同
: : 一个范畴里谈。而我所认为的感受与行为之间的不可区隔,应该是透过这种
: : 方式来理解:
: : 也就是,当一个人的行为是产生自其感受时,一个人如果产生不同的行为,
: : 其感受也必不相同。因此,不会有两个人拥有相同的感受却产出不同的行为
: ^^^^^^^^^^^^^^^^^^^^^^^^^^^^^^^^^^^^^^^^^^
: 我指的是这个地方 不清楚您所谓行为的定义
: 但相似感受出现不同的反应行为模式是有可能的
: 好比a喜欢一个人是用献殷勤的方式 b则是故意用打闹
: 而你得靠经验看出背後的意义
: 反之 不同感受出现相似反应行为模式同样有可能
: 我对你献殷勤是因为纯粹喜欢 还是罪恶感?
: 行为模式我是看作中性的词 那只是一种实行方法
: 动机才不是中性
看样子是因为你把我一段拆成两段才会有如此的误解,我在你引用的这
一段的最後有写到「我相信这是可以被合理地解释得通的,可是背後的
解释可能会有点复杂,因此我还是不太喜欢这种说法。」
因此,第一,我没有舖陈那个「背後的复杂解释」;第二,况且我本来
就不喜欢这种「说法」。
所以,如果真的要舖陈的话,我只好先保留「感受」的这个说法,那麽
再来检视您所举的例子。在您的例子里,a 和b 同样都有「喜欢她」的
感受,但是一个人的行为是献殷勤,另一个人则是打闹。不过反过来,
为什麽会有行为上的差异?a 除了拥有「喜欢她」的感受之外,是否也
会有「喜欢人就要献殷勤」的感受?而b 除了「喜欢她」之外,是否也
有「喜欢人就要跟她打闹」的感受?如果不是因为这两种不同的感受上
的差异,怎麽会有产出的行为上的差异?
但是如同我说的,我不喜欢这种「说法」,因为第一、一个人行为的动
机不只有「感受」的部分;第二、有些动机我宁愿说是「信念」而不是
「感受」,但是究竟在「信念」、「经验」、「感受」等概念之间要如
何做区分和界定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经验」和「感受」似乎
是比较接近的,如果采信Sense Data的说法,那麽经验和感受都是尚未
被概念化的「经验材料」而已,而到了「信念」层次时,这些经验材料
都透过某种机制被归类至各种范畴或概念,因此会产生如「命题」般的
信念。但是这种对「Sense Data」与「概念」或「信念」之间的画分却
似乎存在着一个不可跨越的鸿沟,因此也有人认为,根本不存在未被概
念化的「经验材料」或「Sense Data」,一切可被认知或感受的,都是
概念都是信念。否则都不可能做为人类推理时所使用的前提。
: : 的情况,只要两个人的行为不同,其感受也必在因果上会有相应的不同。
: : 我相信这是可以被合理地解释得通的,可是背後的解释可能会有点复杂,因
: : 此我还是不太喜欢这种说法。
: <以下恕删>
: 补充一下 其实我认为感受和行为是一体的
: 这边您在分界线上出了问题 基本上"感受和理智"才不是一体
: 我习惯以理性(应然)和感性(实然)来看
: 感受和行为之所以没有一体 是因为理智进来干预
: 使行为的实现延後或和感受出现落差
: 基本上我认为感性(实然)才是一个人的主体
: 那是一种不经思考自然而然的性情和喜好
: 理性可以做适当的调节 但操作幅度有其范围
: 这便是一种基准点 就像动物绑在树下牠可以自由走动
: 但不能脱离绳子的长度 是一种有限度的自由
: 人没有自由意志?! 当然有 只是有改变的范围而已
而我事实上并没有在感受和行为之间画下任何界线吧?除非你说的是,
「感受和行为之间不能被画上等号」这句话,不过这句话在我看来没有
什麽问题,因为我说的不过就是正面不等於反面,可没有说正面和反面
不在同一个硬币上不是吗?
反而,我对你说的「理性属应然/感性属实然」的画分却感到不解,逻
辑规则是应然规则还是实然规则?规则一般都会被人直接视为应然层面
的,但事实上很多规则不属於应然面,例如,物理规则或化学规则,这
些规则很明显是属於实然规则;那麽,同一律是实然抑或应然规则?而
矛盾律又是实然规则或应然规则呢?我倾向把逻辑规则视为与自然律同
样都属实然规则的看法,因为如果我们在实然界中发现与同一律或矛盾
律或排中律抵触的现象,我们就会试图修改现有的逻辑系统来符应我们
在实然界中的观察,现有的例子就是排中律与量子物理学之间的互动。
既然如此,逻辑规则当然是实然规则。那麽逻辑规则是感受还是理性的
范畴?我倾向把它视为理性范畴而非感受范畴。
那麽,当你对理性/感受的画分是根据应然/实然的画分时,我只能觉
得,你似乎认为只有道德判断是理性的,其余都是感受的。然而,这样
的判断却忽略了效益主义做为一种规范伦理学理论,它强调的正是人做
为一个道德主体的「感受」,以感受做为道德判准,那麽效益主义或者
是不理性的,或者是不道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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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逊提起屠龙刀,恨恨的道:
「还是让你到龙宫中去,屠你妈的龙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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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0.176.23
※ 编辑: IsaacStein 来自: 218.160.176.23 (05/25 14:42)
1F:→ A1Yoshi:太夸张了....我判断你这篇是炫耀文! 05/26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