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rmy (禁虫戏。)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气到]我不要跟讨厌gay的人做朋友
时间Fri May 19 12:41:20 2006
※ 引述《tatame (tatame)》之铭言:
: 在某bbs的某某板上跟人起了冲突
: 有几个人光明正大的排斥gay 贬抑gay 诋毁gay 我却什麽都做不了
: 就算说任何话 也没有用
: 只感到生气
: 希望这些人死光算了 不过同时这些人也希望gay都死光算了吧
: 每当这种时候就会特别渴望权力
: 可是挑起话题的那个gay 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佩服他的气度
: 话说 如果有人在我面前贬抑破麻 我想我的态度也可以和那个gay一样吧
: 只不过世界上为什麽有这麽多脑残...
: 偏偏这些脑残才是正常人的样子......
讨厌GAY并没有错。为什麽不能讨厌GAY呢?如果我们有讨厌强暴犯、诈欺犯、
政客或脏男人的权利,为什麽我们不能讨厌GAY呢?
为了怕有些脑残以为上两行表示我讨厌GAY,我先说明:
一、我不是说我自己欧!
二、我不是说同性恋可以等同於後面那四个东西欧!
我认为,讨厌GAY一点问题都没有,讨厌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个人行为,有问题的
应该是「因为讨厌而引发的言论与行动」。
为何要把「讨厌的感受」与「因讨厌而生的言论与行动」分开?因为没有任何人有办
法接受任何事情(如此声称的人通常是骗子),每个人都难免有缺乏道理的个人感受
,很多讨厌GAY的也不是什麽坏人,他们受限於传统观感而有如此的判断,而这里
有谁完全没有这种东西?
感受很难单纯地用论理的方式去消除,有人就算接受了GAY可做一种正当的存在,
也会继续讨厌GAY,因为那是理论上的接受而已,就像理论上接受一夫一妻制的人
依旧有机会去外遇一样。
然而,这些人除了心里讨厌之外,难道真的做出了什麽排挤GAY的行为?未必有的
,我说未必有是因为不自觉的行为很难判断,就像我们可以声称自己相信男女平等,
却可能在很多时候做出不符合平等精神的判断与行为一样。
总之,这些人不见得那麽可厌,他们跟我们(认为GAY很正常的这群人)未必有那
麽大的不同,也未必不能和平相处。
那谁才是敌人呢?那些「确实将感受付诸明显行动的人」,小至公开言行,大至政治
人物或组织进行的压迫行动。
当然,以上的界定是不清楚的,我只是想阐明:不要因为别人不接受什麽就敌视他(
虽然这是你的权利没错,我只是建议),因为他的不接受未必(明显)有害。真的想
让对方接受什麽,可以斗争,但别忘了,斗争不是唯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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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迷途者在黑森林中唯一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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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224.28
※ 编辑: Stormy 来自: 61.217.224.28 (05/19 12:43)
2F:→ IsaacStein:以上两篇是我以前谈为什麽人不可以随便讨厌人可是可以 05/19 13:50
3F:→ IsaacStein:随便喜欢人的随写。跟这个主题不一定紧密相关,不过觉得 05/19 13:50
4F:→ IsaacStein:有趣的人可以随便看看 :p 05/19 13:50
5F:推 honkwun:原PO是说"我不要跟讨厌gay的人做朋友" 05/19 14:29
6F:→ honkwun:类比很奇怪 後面几项是行为 前者是身份 05/19 14:31
7F:推 karou99:有理 (抽) 05/19 16:05
8F:推 karou99:还有我认为其实没必要跟网路上的人吵架吵这个话题 05/19 16:13
9F:→ karou99:一般现实生活中的同性恋就已经倍受歧视 网路上不只是复制 05/19 16:13
10F:→ karou99:加上网路匿名性容易让讨论者激化言论 (有种现实单挑辩吧!) 05/19 16:14
11F:→ chitakudo:我倒觉得可以的话 能把各种意见都加以讨论.. 05/19 18:04
12F:→ chitakudo:让没有思考过的朋友加入讨论 也让自己反覆检讨.. 05/19 18:05
13F:→ chitakudo:而不是以菁英的姿态鄙弃仍存在的歧视与不公.. 05/19 18:05
14F:推 A1Yoshi:哈!你的工具倾向真的好浓啊! 05/19 22:19
15F:→ mettyy:楼上A1大大能不能多说一点,我好想要听阿(脸红) 05/19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