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rmy (禁虫戏。)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问题] 我有一个迷思转不出来
时间Fri May 5 18:21:11 2006
※ 引述《tatame (tatame)》之铭言:
: 对於在宿舍管理上 我认为两性分栋住宿之「异性隔绝」成效不彰
: 是因为同学们没有自制心 或根本不认同这套制度 才会冲撞、犯法
: 校园禁菸的事情也是一样 校园那麽大 对於有烟瘾的人不可能不犯规
: 所以我主张设立不同区域 使不允许异性进入的人、允许异性进入的人都能有选择
: 运用在禁菸这管制上就是设立吸烟区 像机场那样
: 而在色情与毒品管制方面也有人主张设立红灯区或吸毒区
: 可是杀人呢?强暴呢?
: 同样的道理是不是也能套用在这东西上面?
: 如果不能 上面的构想是不是通通要推翻了呢?
正当性这玩意儿本来就是根据人们主观的道德价值来决定,为何要禁大麻不禁菸?为
何禁止虐待动物却不禁打猎?不为什麽,至少没有什麽绝对有道理的理由。
所以能不能成立杀人/强暴特区?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要先回答的是:「能不能」的
标准是依据何物?
如果是依据掌权者的意志,那有些土王国就是这样搞呀,有权者想杀谁就杀谁,想上
谁就上谁,这差不多就是杀人/强暴特区的概念了,只是特区在哪随便掌权者决定。
如果是依据管理的有效性,那就得看看成立杀人/强暴特区是否真能让这些行为被控
制在有限的区域与范围,另外也得看有没有成本更少、效果更佳的方案来管理/减少
杀人/强暴行为。
如果是依据道德是否可接受,那只要投票问大家要不要成立这两个特区就好了,结果
应该是不需要多说。
以上的「依据」还可以共同考虑,而且在共同考虑之後,一些事实就很明显。
比方说,男女同寝、吸烟、毒品与色情,虽然众人接受度不一,但至少到达了可争议
的水准,不至於一面倒的被认定为悖德之行(许多脑功能有障碍的立委倒是一直想不
透这点)。
但是杀人/强暴呢?显然普遍而言,大多数人是无法接受的。所以光是当今的道德价
值就将其否定掉,要提及管理效能的层面就更没机会了。
要管理吸烟/同寝/药品/情色,要先论述这些行为的无害性,或者「不必全面禁止
」性。
杀人/强暴也一样。
不过啊,人(群)本来就不是什麽凭脑袋去思考辩证以至於决策的生物,吃狗肉野蛮
吃汉堡理所当然,新娘仲介合法无虞援助交际罪该万死,还真是「只要我喜欢,有什
麽不可以」,掌权者常以此言讽刺年轻人没有纪律毫不思考,事实上最常这样搞的,
就是掌权者啊。
只要我喜欢,我说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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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tame:谢谢 <(_ _)> 05/05 18:32
2F:推 maplesea:好文,推。 05/06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