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iss (是否魂梦就此相系)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晶晶书店事件
时间Thu Feb 9 15:26:07 2006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之铭言:
: 先别急着骂人,把一些关键点澄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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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人强盗杀人是尊重 或"只是不同意"
: 说人高高在上或低级就是骂人
: 你尊重的标准在哪里?
: 如果你连尊重的标准都搞不清楚 何德何能还能搞清楚公私领域的问题?
"多元主义"与"圣经伦理观"的冲突是多元对二元的冲突
前者崇尚的灵活在後者看来是混乱
後者讲就的秩序在前者想来是僵化
什麽是歧视? 歧视表现在行为上是 "差别待遇"
相对来说,宽容表现在行为上就是 "一视同仁"
然而,不是所有的差别待遇都是歧视
同理,不是所以的一视同仁就是宽容
我们希望可以理性的看待世界,
但是实际上判别的界线往往很难不掺杂感情因素
支持同性恋是一种立场,反对同性恋也是一种立场
基督教堂不让晶晶书店摆摊的意义其实和不让回教徒礼赞阿拉是一样的
都是因为不能认同对方的价值,而且强烈到必须表现出来
在晶晶书店一事上,教会的差别待遇是相当有争议的
这次的活动名目是一个联展,任何在地的书店都应该有权参展
教会明明了解活动的性质,却提出剔除特定书店的要求
法律上自然毫无瑕疵,
但是在文化局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形下,教会当然要为活动的变质负责
公私分明只是一种理想,事实是公领域和私领域永远无法一刀两断
公领域总是容易延展到要管辖私领域 (君子慎独)
而每个人都想把自己私领域的概念扩展到公领域上 (兼善天下)
晶晶书店事件也许还能算是边缘案例
但是教会团体对於 "同性恋婚姻合法" 的态度则显然是管到公领域了
教会认为同性恋是不道德的是根据圣经 (若有其他理由请补充)
根据自由主义的精神,每个人对圣经有不同诠释的权利
这是多元主义里定义的 "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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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最早曾有人提过有意单纯的讨论「同性恋行为/慾望/倾向」
我觉得这个讨论会相当有趣,只是不太想像的出来这要如何进行?
是经验分享,鼓励同志发声?
或是"同中求异,异中求同"的讨论?
各位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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