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olas (若有一天我只剩断背山呢?)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同性恋vs教会
时间Fri Feb 3 21:59:09 2006
好吧
人总得收拾自己犯的错XD
昨晚我选择不去翻资料...现在还是得翻然後再解释
这篇文章是要说明DSM....(完全就跟之前讨论的无关了...叹)
好
DSM,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
美国精神医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简称为APA)出版
是一本在美国与其他国家中最常使用来诊断精神疾病的指导手册
DSM-I(1952)
将同性恋列为社会病态人格中的性变态
DSM-II(1968)
同第一版,但争议很大
於是在1973年APA投票删除此项
只保留"性倾向偏差",亦即只视同性恋为偏差行为病非精神疾病
DSM-III(1980)
删除"性倾向偏差",也就是不再视同性恋为偏差行为
改为"自我厌恶型同性恋"(或自我认同困难型同性恋)
指的是指对自己同性恋取向不满意,且感到持续且明显的困扰者
也就是同性恋者因为自己的同性恋取向感到痛苦,想要移除同性恋取向
DSM-III-R(1987)
同第三版
DSM-IV(1994)
删除"自我厌恶型同性恋"
所有性别认同相关的
只剩下"性别认同障碍"
如前述,必须"持续感到痛苦"才是疾病
DSM-IV-TR(2000)
如第四版
第五版还没出
好说了这麽多
总之
现在看不到性别认同的东西了
性别认同不在心理学手段介入的范围内
至於其他目前不再多做回应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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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
想偷懒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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