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iss (是否魂梦就此相系)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同性恋vs教会
时间Mon Jan 23 05:42:12 2006
先说,我对同性恋不是非常了解,对基督教也不是非常了解
有人说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讨论问题是最危险的
以下有任何冒犯/谬误/缺失之处,恳请原谅/指正/补充 :)
资讯不足的情况下,我个人比较偏向无罪假设,或着说尽量不放预设立场
"性向平等"也是多数女性主义流派所支持的
(少数流派倾向同性恋,更少数的流派倾向异性恋)
女性主义版显然是很难看到 "反同性恋" 的文章
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会不会有 "绝对支持基督教立场" 的文章?
基督教反同性恋,应该是引述圣经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利未记 18:22)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慾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
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 (罗马书 1:27)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随从逆
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监戒。」 (犹大书 1:7)
据我所知,基督教内对於圣经态度是有许多分歧的
从无条件完全相信到原则性遵从圣经,或居於两个极端,或介於其中
不过一但在某议题确立了特定立场,致力声讨敌对立场的态度倒是如出一辄
基督教强烈的排他性使非基督徒很难与基督徒有个适当的讨论平台
不过,且让我们勉而为之,看看端端正正的圣经有没有 "歪读" 的可能?
其一,圣经的这三段文字显然都是针对男同性恋的,对女同性恋只字未提。
其二,利未记的说法显然是不成立的,男女有别,如何"与女人一样"?
其三,罗马书提到的 "贪恋,慾火攻心,行可羞耻的事,妄为" 在异性恋情
境同样也会发生
其四,犹大书里讲 "随从逆性的情慾" ,何谓顺逆? 何者是天性?
传言中,现在的天主教反对同性恋是有 "正当理由" 的
天主教神父必须独身,欲望无处抒发,遂常有狭玩男童的情事
讲 "反对男同性恋" 其实只是不想明文把家丑说破罢了。
这个传言的真实性如何,留给各位版友自行判断。
※ 引述《mettyy (777)》之铭言:
: 其实说到基督教与同性恋的关系
: 我觉得真让我尴尬不已
: 我表妹"以前"是个女同志
: 同时也是个基督徒
: 但在她"以前"搞女同性恋的时候
: 我觉得她对基督的信仰并不如现在这麽强烈
: 现在她是意志坚定
: 觉得是耶稣治疗好她的同性恋这样的"罪 '
: 而我也无意间发现她是厉珍妮的信徒
: 厉珍妮至少在男同志圈内是被很瞧不起的
: 甚至是被唾弃的
: 而我这表妹
: 以前在对於女同志有强烈认同的时候
: 她是间接地参加一些同志社团的活动
: 现在则是刚好颠倒
: 变成教会的一员
: 努力从事至今让我看起来保守的不得了的行为
: 比方说帮忙翻译一些国外基督教团体从事心理治疗同性恋的书籍
: 我觉得这真的妙不可言
: 她现在的所做所言也让我很感冒
: 我跟她的政治立场根本不一样
: 而她的意识型态让我觉得比现今台面上那些很主流的儿少团体还要保守
: 她以前是觉得男人绝对不可靠的
: (这论调真的很女同性恋=.=!)
: 如今却"想开了"
: 想赶快结婚生小孩
: 无怨无悔地在基督的光耀下结婚生子
: 我想她会这麽笃定
: 应该是见证了"神蹟"
: 於是乎神的旨意都被认为是对的
以个人言,我倒不认为持特定鲜明立场是错的
一个人的人格个性其实是一大堆偏见凑合起来的结果
(决定不预设立场,何尝不是一种立场?)
人与人之间立场的对立不应该影响对彼此立场的尊重
(虽然也许我们心里想的是对方根本头壳坏去... orz)
人是会变的,有时候是随着环境际遇 "渐变" ,有时候是 "突变" :p
尤其看到亲人变"敌人",感受最为深刻
但是做为亲人,看到对方活的自在快乐,且尚不到必须大义灭亲的范围
我想,我们是应该给予对方祝福的。
就你表妹的例子来说,从敌视所有男人到愿意相信男人
她的世界在这个层面上来说更开阔了,而这未必是件坏事
: 我是一个gay
: 我一直在想一些问题
: 为何同性恋对我来说总是个很安稳的认同
: (尽管我还没有能力出柜
: 但起码我跟男人搂搂抱抱到不至於感到罪恶感
: 甚至感到很爽很愉悦)
: 为何仍然有些人对同性恋还是充满罪恶感
: 罪恶到要寻求宗教上的治疗
: 难道是目前的台湾社会对同性恋还是不开明吗
: 还是说我的"背景知识"还不够足以帮助我全面地认识同性恋倒底是什麽回事
我认为我们的社会对同性恋的确是不够开明,同时也不够了解
而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不开明 -> 不愿意讨论 -> 不了解 -> 不知从何讨论
-> 偷偷摸摸瞎讨论 -> 不开明
其实,我们对异性恋的认知何尝不是如此?
但是,契而不舍,努力的学习,去认识,去累积历史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了解。
要往这个方向走,我们得先想办法让社会跳出恶性循环才行 :)
: 同性恋倒底是不正常(有罪)
: 还是说她跟异性恋一样是正常(无罪)的
: 这样的正常不正常的区分我觉得都有一种"不证自明"的先验存在
: 是不是有一些基本预设得论证同性恋/异性恋'是'正常的
: 有时候想想到底哪一方的立场可以是真的,是对的
: 而另一方是假的,错误的
: 我想我的认同大概因为我的表妹的改变而有一些反思
: 有没有人愿意接着我的想法继续讨论下去
: 当 然
: 这问题不管你是什麽恋都可以加入讨论
: 对我来说
: 就算一个生理男性
: 他也可以是一个女性主义者
: 就好比"直同志"的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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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人你爱不起。
达达的恋情,
在他是美丽的过客,在你是错误的归人
Iriss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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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8.181.252.173
※ 编辑: Iriss 来自: 68.181.252.173 (01/23 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