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gic (低温。 )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从「性」的私密性谈两性尊重与婚姻
时间Sat Jan 14 19:35:37 2006
看了你的几篇文章,发现到最後的症结点还是在於定义不同,
这样好像很难再讲下去?
除非我们要开始讨论爱是什麽;不过好像也没有什麽不行,
只是把各自表述的范围再扩大罢了。
※ 引述《antishit (W. W. J. D.)》之铭言:
: ※ 引述《Pgic (低温。 )》之铭言:
: : 所以这私密性是来自於婚姻关系,是这样吗?
: 主要是,另外也包括对自我身体的尊重(隐私权)。
: : 夫妻间拥有对方身体的部份主权,所以不能随便再把自己的身体给别人。
: : 那如果我的丈夫要求我和别的男人性交,而我也愿意,这样算是实践婚姻的忠贞吗?
: 别忘了我的前提:夫妻间对对方身体拥有的部分主权,是因为爱而相互授权的。
: 夫妻可能因为爱而令对方与其他人性交?
我当然记得你的前提,而我的前提也并没有与你不同。
差别在於我接纳某些行为为爱的可能,而你并不。
所以这个问题对我来说,答案是:当然可能。
: : 因为是存属於两人之间的事情,所以私密;
: : 那自慰应该比婚姻关系中的性更加私密才对,因为那是只属於我一个人的事。
: : 那麽,怎样算过份,什麽又是不适当?
: 逾越社会规范,例如公开自慰,叫做过份。
: 不适当的界定则宽松与广泛得多,原则上它是「自我尊重」的反面表现。
: 一个人构造性笑话来博取他人的认同,
: 就是不尊重自己的身体,同时也是不尊重他人对性的观感。
: : 最後一句我不太懂。....
: 构句有点问题,应该修一下:「婚姻」之维系、保障「性关系」存在的价值。
: : 所以所以,所以性之所以私密,是因为婚姻关系;
: : 而婚姻关系之所以神圣,是因为爱;
: :
: : 所以性之所以私密,是因为爱?
: 没错。
: 这爱包含了对婚姻关系的尊重,以及对自我身体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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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海中庸碌一生,
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的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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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93.21
※ 编辑: Pgic 来自: 220.133.93.21 (01/14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