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gscats (携盘独出月荒凉)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转录][新闻] 堕胎思考期 歧视女性
时间Wed Nov 30 01:22:45 2005
我认为"堕胎问题"建立在已怀孕的前提上,故应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而不是一直停留在"怎麽不事先预防"的悔恨当中,如此於事无补。而面对
"堕胎问题"有许多观点,不管出发点是从宗教或道德,最终都必须正视现实
层面的问题。於是法律的制定,将把如何处理"堕胎问题"具体化,并且执行。
"七天堕胎前思考期"这条法律的立法用意为何?以及如何执行?新闻
报导上没有说明。假如它是以善意为出发点,希望帮助因不小心怀孕而旁徨
无助的女性,进而提供心理与意见谘询的服务。比如说这是一处附属於医院的
机构,将有专业且客观的心理谘询师,来提供女性温暖且善意的帮助。若是
这样,我觉得这条法律的立意不错,但是不需要强制规定,让每个想堕胎的女性
都得接受这样的心理谘询,而是有这样的机构,视个人需要,主动前往谘询。
不然的话,强制规定有堕胎须要的女性都要"好好思考",似乎有一种
把想堕胎的女性当犯人看,而必须使之静思悔过的歧视意味。
有堕胎须要的女性,大致分三类:
未成年女性、已成年但未婚女性、已婚女性。
目前法律规定未成年女性若要堕胎,必须经过父母同意;而已婚女性若要
堕胎,必须经配偶同意。这样的规定可能衍生出许多不合情理的弊端。未成年
少女仍旧会背着父母偷偷堕胎,恐怕会有遭受医师敲诈的疑虑;而已婚女性若
与丈夫感情不睦,意见相左,因而不想要生下小孩,却因主要决定权不在自身
而在配偶身上。於是女性没有堕胎的决定权,被迫生下不在期望之中的小孩。
法律就是当人与人之间已不再互相信任时,以正义感挺身而出,并提出
完善的方针来帮助人们,度过生命的难关。尤其是女性的堕胎问题,其实是人
生中非常艰难的抉择,需要自身承担的勇气与他人的温暖的支持。如果社会
一再以负面眼光歧视女性堕胎者,只是增重女性的心理负担,并没有实惠的、
积极的意义。解决问题并不是把问题消灭或忽略,那只是表面工夫。根本的
解决问题,其实是要付出很大的社会成本,如果将会使社会人群更和谐,就
值得我们来付出。比如说未婚女性的堕胎问题。倘若有一天,社会福利进步,
有完善的配套措施,能提供未婚妈妈与儿童良好的成长环境。如此未婚少女
既能生下宝宝,又能兼顾自己人生奋斗的目标,就能减少未婚少女堕胎的现象。
或许吧,理论是理论,实际上怎样不知道。
我只是修过一门「性别与法律议题」的通识课,以上浅见,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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