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MWSTW (THEATRE OF PAIN)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立报] 人流6日思考期 换十万宝宝性命
时间Sat May 28 23:46:53 2005
※ 引述《antishit (purity)》之铭言:
: 该负罪恶感的是谁?
: 是那些打定主意不做避孕措施而随意发生性行为、
: 或对於胎儿生命人权一无所知的人。
: 胚胎不仅是一团细胞,而是「成长中的人」;
: 「A. W. Lilly博士(胎儿学始祖)曾写:『以生物学原则,我们无法同意,
: 将一个在任何成长阶段的胎儿,说成是『母亲一部份』这观点。因为在受孕
: 那刻起,胎儿和母亲的遗传基因(细胞内决定人不同特性的物质)已经不同。」
: 以科学和精神文明看堕胎
: http://www.hkpll.org/old/download/Abortion%20facts%20leaflets.pdf
其实遗传基因的不同真的不能说什麽,老实说,我的大肠中的大肠杆菌
和我当然不具有相同的基因,但是我可以毫无愧疚的消灭一千万个XD
所以啦,我如果可以说在我体内的微生物从属於我的身体,从而是我可
以自由处分的,那我们就不能单由体内存在的细胞基因的不同来说明不
可处分这件事,从这个角度看,举证责任反而要反过来,胚胎和大肠杆
菌有什麽不同,使得身体的拥有者不能自由处分之?
所以我想A. W. Lilly博士的那个说法还满不能说服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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