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like (*~Law & Me~*)
看板Feminism
标题[立报] 公主漫步云端:笨蛋,不是女人的问题
时间Wed Apr 27 23:35:53 2005
※ [本文转录自 LP_Daily 看板]
作者: angellike (*~Law & Me~*) 看板: LP_Daily
标题: [立报] 公主漫步云端:笨蛋,不是女人的问题
时间: Wed Apr 27 23:34:55 2005
公主漫步云端:笨蛋,不是女人的问题
■卡蜜儿(高雄师范大学性别所研究生)
怪罪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是一种很奇怪的
心理,举凡「那个笨女人就是爱碎碎念,才会被老
公揍」、「台湾生育率低、首婚年龄拉高,原因是
女性受教育,不愿意做家事,进入婚姻生活」、「
好手好脚,怎麽会穷到连房租都付不起,一定是懒
惰不工作」、「女孩子家要多注意安全啊!半夜穿
短裙在路上乱走,被坏人性骚扰自己也需要检讨。
」
上述无知扭曲的推论令人生气,女人的身体是自己
的国度,国家、父权却强硬地插一手,更过份的是
要求禁锢女性受害者的种种训话/驯化。以下是我
在网路上找到的种种「女性自保守则」:
一、避免单独外出或途经幽暗街道、陋巷。(那出
门是要请丫鬟搀手,还是乾脆自备强力探照灯?不
然要求夜间工作的女人集体辞职?)
二、不要为了方便或省时抄捷径,走幽静的小路或
公园。(公园处乾脆规定入夜後女人与狗不得进入
,这样不是比较直接?)
三、若无特殊需要,不要携带笨重物品上街,以保
持双手灵活。(我也不愿意拿重物啊!麻烦每个女
人配备卡车一辆与壮丁一枚)
四、随身携带防狼器、哨子、零钱或手机等,以便
必要时可拨电话求助。
五、尽量避开男性聚集的场所,尤其是数名男子聚
集在幽静的公园或路旁,勿驱前。(何不规定3名
以上男子聚集的街道女人禁入,如此天下大同?)
六、对於上前问路的人或车辆,应保持距离,避免
被强行掳走。(最好女人搞得疑神疑鬼的不敢出门
最佳?)
七、若精神不集中、情绪不安,避免单独行走。(
那谁来陪我上下班?)
八、若被跟踪,不可以停下来,应该继续前进或变
换路线,步行到闹区、到最近的住家按铃向主人求
援、踢或摇动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让防盗系统响起
。
九、独自行走时,应时时注意是否有可疑人物跟踪
,尤其是抵达家门口时,更要多加注意。 我相信
如果真有女人按照上述自保防强暴守则过日子,结
果不是保有清白之躯而是得了神经兮兮自闭症,关
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女人的身体是包袱也是游乐场,在新版的《阴道独
白》中,新增加了一段「我的短裙」,短裙的主人
是自由的女生,她说,我有穿短裙等满足自己愉悦
的自由,这可不能成为他人侵犯我的理由。
独白中,女子自信的说:「我的短裙,不是一个邀
请、不是挑衅、不是象徵说我要或者我给你,更不
是说我想勾引。我的短裙不祈求任何东西,它不想
要你来脱我的衣服,或者把它拽到脚下。我的短裙
不是一个合法理由,你休想说是我招惹了你的强奸
,尽管以前人们用过这个理由但在新的法庭上这一
条决不能成立。我的短裙,信不信由你,我的短裙
,和你没关系。我的短裙可以透出我漂亮的大腿,
穿着它,可以发现我的双腿多麽强壮有力……我的
短裙不是证明,不表明我傻、我柔弱、我犹豫不决
、我不是你想像中的无知少女…」
笨蛋,遭受性暴力不是女人的问题。
静态连结/
http://publish.lihpao.com/Gender/2005/04/25/05K0425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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