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sunday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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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转贴 惊悚毕旅2男轮奸女同学
时间Sat Feb 12 21:06:53 2005
※ 引述《ichliebedich (桐花五月雪)》之铭言:
: ※ 引述《rarali (咩)》之铭言:
: : 唉 那些男高中生
: : 大概不知道後果的严重吧
: : 两个人以上轮奸是犯加重强制性交醉
: : 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耶
: : 在刑法上算是超重的罪耶
: : 而且最後导致该女同学意图寻短
: : 要是那女同学真的自杀成功了
: : 他们就要被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了
: 224之1根本是一个很有问题的条文...
: 强制性交导致被害人『羞愤』自杀的加重刑罚规定,
@@...竟有这条法律...
这不是叫人被强暴後,要赶快去自杀,这样施暴者才会加重刑罚吗??
摆明了说,被强暴还活着的人,就是帮施暴者减刑呀!!
题外话,我觉得现在强暴犯的刑罚都轻了...没有吓阻力...
: 违反法益保护原则、欠缺因果关连性,也不是在客观可归责范围内,
: 最重要的是本条根本与刑法保障被害人的性自主权的思潮相反,
: 是旧刑法体系下贞操观念的余毒,
: 九十一年的刑法修正竟然没拿掉,
: 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 : 只是...不知道他们成年了没
: : 另外我想问一下何谓班誉?
: : 在现在社会中
: : 一个国家或一个家庭的荣誉
: : 都不能去影响侵犯到一个人的性自主自由了
: : 何况是一个小小的班?
: : 我实在不明白他们那些同学的思维逻辑
: : 再插一句话
: : 不知道学校是否真有签约保密
: : 不过这种签约都是无效的
: : 与法律相违背
: : 与公序良俗相违背
: : 都是自始客观就无效了
: : 唉.....如果学校真的有签了
: : 那真是太没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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