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rmy (彼德洛希卡)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过度宣扬女性主义变成另一种性别歧视
时间Fri Nov 12 09:48:11 2004
※ 引述《destroyfire (毁灭苍炎)》之铭言:
: 呵 我不过是提出一个观点 一个质疑
: 就被你说成是要别人全盘接受!?
: 你讲的那些话请你吞回肚子里去
我哪里有说你有要他人全盘接受你的一个观点、一个质疑?
要吞,你自个儿吞吧你。老话一句,大家都是来讨论分享的,火药味最重的就是你
,情绪化的言语少一点,知识交流可以多一点。
: : 一点都不厉害,随便找都找得到。
: : 中华民国刑法
: : 第一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 : 第二百二十一条
: : 对於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
: :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 : 类似的条文,刑法里面一大堆!同样用第二二一条,最高差异可达七年。你要说明
: : 澳洲的法条不是这样,也行!证据拿出来,相信没人会质疑。
: 这就是明确规定刑期
: 哪里没有明确规定你说
如果你认为这就是「确定刑期」,那就表示「即使法律有确定刑期,依据同样一个
法条亦可产生服刑长度不同之判决」,既然这样,你前面的主张完全就失去了根据
,根本无法因为法官判出不同的服刑时间,而做出判决不公的结论。
除非,你有进一步的资料,你最大的问题,就是想用一点点资料得到一个大大的结
论或假说,不愿意找相关的资料佐证,对他人指出的疑点又一概否认。
: : 我哪两句?
: 都打上去了你还装呆
: "澳洲相关法条有性别歧视的要件:对同样的罪行,可找到针对性别处以不同罚则的
: 条文。"
真是天大的笑话。
「同样罪行处以不同罚则就是性别歧视」是你的主张,问题是现在根本没有资料显
示此二罪行可等同之。同样与未成年人士交媾,本来就可能有不同的刑期判决,因
为法条不会告诉你确切的「刑期数目」,只会给一个范围,而且是参考用的。也因
此「罪行类别相同」不能得到「罪刑年数应该相同」的结论。
而你的根据是什麽?就是新闻的一句话,「一样的罪行」。看来你对社会运动家运
动产生与讯息产制的基本方式完全不了解,才会讲出这种不凭细部证据就能大肆质
疑与判断的话。你跟立委有什麽不同?
你要得到「这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性别歧视」的结论,根本就办不到,因为你毫无根
据,完全想当然耳。
除非你拿得出澳洲法律条文,来说明里面有性别歧视的问题,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你可以质疑法官有性别歧视(但这种质疑只是你的权力,却没什麽效力,因为你完
全不清楚相关的细节),可以质疑澳洲人对男女犯人的观感不同(一样,没资料)
,这是此新闻可以拿来质疑的部份,但要根据此新闻指出「澳洲法律本身有性别歧
视」,歹势,没那麽便宜的事。
: : 检察官可以提出告诉,但能不能定罪就是要看证据是否足够,请问你是检察官还是
: : 法官?还是两者皆是?
: 真奇怪 都已经定罪了还要吵证据 定罪又关我屁事啊
: 你上面的话再一次吞回肚子里去吧
(笑)你真的有看不懂人家在说什麽的问题。这段嘴炮就省了。
: 你要对新闻质疑不关我的事
: 但是你没证据凭什麽质疑!?
(惊)没证据怎麽质疑?说得好啊,这就是我从头到尾在讲的,你没证据你质疑个
什麽劲?又,你的标题只是质疑而已?我看结论都做好了吧!
法律判决并非儿戏,两个看似一样的判决,不看细部内容,都不能随便论断其相同
性;然而新闻并非学术论述,所以将资料简化是在所必然,也因此往往要省略诸多
讯息,对新闻工作有一点点(真的只是一点点)的基本了解就该知道。
把新闻的只字片语当作根据本身就是不足的,而这就是你的问题。「没证据凭什麽
质疑」,这句话原句奉还给你吧!
: 翻译翻错 改造立场 也是有证据证明
: 看来你基本的素养都不足
: 把质疑当结论来反对 真可笑
文字游戏,你能质疑,人家当然能质疑你的质疑,不管你的论述是质疑还是结论,
通通可以是被质疑的客体。
你的文章通篇就是一堆攻击之词,拜托你拿出一点论据好吗?便宜行事没什麽用的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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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53.141
1F:推 nightside:没证据怎麽质疑? 说得好啊! XD 203.204.163.87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