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wl (也该认真点)
看板Feminism
标题[剪报] 防性骚扰?防性自主? ◎卡维波
时间Mon Nov 1 00:47:38 2004
2004.10.30 中国时报
防性骚扰?防性自主?
卡维波
根据日前报导,教育部性别平等委员会拟定「校园性侵害与骚扰防制准则」草案
,条文中并明文建议校园师生情爱行为「应避免」。虽然说目前只是「道德劝说」阶
段,但是这项措施所隐含的性政治观点与未来更进一步的可能侵权发展,却不容我们
轻忽。
首先,将师生恋置放於有关性侵害与性骚扰的准则之内,就已经有严重混淆「两
情相悦」和「单方面强迫」的企图,这个混淆不是偶然的,而是建立在对於「女学生」
身分的母权保护主义、以及某类女性主义的「弱者无法自主」的性爱理论假设上。
许多女性主义怀疑在不平等权力的条件下弱势者是否真的能够自主,因此激进女
性主义者认为在男女不平等的条件下,异性恋本身就是强迫性的。由这种「没有平等
,就没有真正性自主」的核心思考出发,一般所谓两情相悦的男女恋爱、性徇私、性
贿络,与卖淫和强奸根本相去不远,因此自然会把「防范性骚扰」延伸到「防范性自
主」。
在上述思考中,大学是个权力阶层的机构制度,师生处於不平等的地位,防范师
生恋,是为了保护无法真正性自主的弱势大学生、或防止性徇私。然而学生不是校园
中唯一的阶层弱势,教授与助理教授、主管与职员、助教与学生、系主任与助理、校
长与行政人员等等都处於权力阶层的不平等地位,都可能有利益输送的性徇私,那麽
校园的性骚扰规范为何只针对师生恋呢?由此可见,防范师生恋主要还是假设了「学
生」的脆弱。
然而,大学生均已成年,女学生若是仍然被当作天真无邪需要保护的对象,被假
设为无法真正性自主,这就是剥夺她们的性自主,母权保护论述反而变成对年轻女性
的压迫。
有人说,防范师生恋和防范女学生的性自主无关,只是单纯为了防止性徇私,以
免引发教学不公的争议。其实这只是藉口而已,徇私几乎是任何权力机构的日常现象
,属於人际网络中的非正式交换,有其正面与负面的功能,性徇私只是众多种徇私中
较少见的一种。於今单单挑选性徇私来立法开刀,其实还是假设了「性徇私」可能是
弱者因利益而被迫就范,也就是把两情相悦与性强制偷偷画上等号。
学校不是唯一的权力机构,医院、企业、工厂、军队、公私机关等等,都存在着
性徇私与跨阶层的性爱关系,这些与性骚扰截然不同的性爱关系当然不总是对弱者不
利的。更有甚者,只有光明正大的师生恋才能免於性徇私的流弊可能,将师生恋打入
地下,又如何防范徇私?
目前从防范性骚扰演变为防范性自主,这样的管理政策若扩散到其他机构,势必
对人们的私生活带来更多的监视与规训,也将成为社会自由的威胁。回顾女性主义百多
年来常常是社会控制的重要推手,我们不能不慎。
(作者为中央大学哲学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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