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cuse (骨皮肉)
看板Feminism
标题削足、、才是履 (平路)
时间Wed May 5 02:42:11 2004
削足……才是履 ◎平路 (20040504) 中时人间副刊。
喜欢看女生的鞋子。特别是高翘起来的脚丫,衔着一双摇摇欲坠
的细跟凉鞋,美死了。
脚趾头搽的若是樱桃红指甲油,显出白皙的脚趾、丰腴的脚背,
向上看,瘦不露骨的一环脚踝,简直是女性美的极致。 要不然
,均匀的小腿,透明绷紧的丝袜,脚背弓起,底下一双尖尖……尖尖
头的三寸高跟鞋。
尖头加细跟,走得危危颤颤,随时准备会摔下、会跌死,联想到
生命的脆弱。因此它像是自虐,接近佛洛伊德的死亡本能;借用康德
的语汇,因为有害性使它变得「崇高」。我经常用鼻子贴着冰凉的玻
璃,看橱窗里那些高不可攀的至尊鞋子,绊带一根细若悬丝,怎麽支
撑重量?我想,此生都不够胆量套在脚上。这一瞬间,在橱窗里,我
不敢试穿的高跟鞋,正发出神性的光辉,变得圣洁又尊崇!
我,曾经有过接近神性的经验,结果是扭伤脚踝,必须卧床,用
拐杖走路,经历一段复健过程才能够双脚着力。然後愈挫愈勇,伤好
了又穿起高跟鞋。我不喜欢中间的高度,我不喜欢圆胖的鞋跟,更不
喜欢矮仔乐的木屐,那太平庸。在某一种限度内,我继续练习尖尖头
的高跟鞋。好像小人鱼喝毒汤换来的双脚,一步步如履刀山。踩在针
尖上一般,看起来却益发摇曳生姿,她在忍痛探看外面的花花世界。
猜得到女性主义字典里会怎麽说:高跟鞋窒碍难行,不但带来运
动伤害,而且等於向世界宣称:自愿处於不利的位置。更糟糕的是,
它在招惹(邀请?)情色的眼光。
我承认这种分析有道理,高跟鞋与缠足之间难免牵连。谁教知识
与实践一向颇有距离:就像我明知道咖啡因有害人体,明知道对咖啡
的沉湎混合着对美的耽溺,其中还拼贴了布尔乔亚的氛围想像,但我
能够一天不喝咖啡吗?「在文明斑驳的网上,岂有一根无色的丝,」
不,摇摇头,我不是无色的丝。
更何况,自娱也是娱人,自恋也是她恋,我喜欢穿窄裙的女人,
我喜欢看细长的小腿,记得川端康成在《美丽与哀愁》中写的音子与
庆子,只有女人才能够尽情欣赏另一个女人所流露的风情啊。川端写
音子看庆子睡在床上:「因为是横卧的,双脚虽没有粗野地张开,但
脚踝整个露在被角外面。」可惜,在一个异性恋的领域中,女人若是
只被男人看,等着让男人来欣赏,有点像暴殄天物,我哀哀地在叹气
。
给自己看?让自己开心?或者只是无聊的时日,找点名堂跟自己
过不去?多年前,足专科的诊所之中,医生热切地讲给我听,值得,
好像做算术一样,痛一次,让往後许多年一点也不痛。於是最简单的
局部麻醉:尾趾侧边,刀切开,磨去一小片骨头,从此一劳永逸,穿
尖头鞋,不会带来任何压迫感。
尔後一切称心,没有任何後遗症,阴天下雨也没感觉(赶紧敲三
下木头)。但想来仍然有点心虚,换成今天,当日的疯狂举止,大概
不会去做。
想想看,又不确定了,若有机会:手臂上纹一块刺青,耳轮上多
穿一个耳洞,其实,我并不反对给自己添加点什麽。时至今日,我仍
然喜欢在脚踝上拴一条细细的银链,这种好玩的装扮,我可没想到女
性主义,喔,还是想了一点点,为什麽要想起呢?
喔,我们女人,不
是败在女性主义上,而是败兴在女性主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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