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ah (姬)
看板Feminism
标题推动「性别平等教育法」立法连署
时间Wed Apr 21 02:03:09 2004
推动「性别平等教育法」立法连署书
各位关心性别平等教育的夥伴们,大家好:
由教育部所拟定之「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已於民国九十三年三月三
十一日经行政院院会通过,目前此一草案已经送往立法院等待审议。为
期待此草案能早日顺利通过,为我国性别平等教育的落实工作再创新里
程碑,由六个民间团体共同组成之「性别平等教育法民间推动联盟」拟
於九十三年五月四日(二)上午十点在NGO会馆演讲室(台北市青岛东路
八号)召开座谈会,表达我们的期待与心声。这个行动非常需要您们的
支持与鼓励,若您认同「性别平等教育法」,请您参与连署行动并在最
後的连署名单中留下您的大名!
「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虽名为教育部所拟定,然其缘起与催生过程却
与民间息息相关。早在1988年,妇女新知基金会即开始重视两性平等教
育议题,除发表教科书两性观之检视结果外,并提出「落实两性平等教
育」之呼吁;1995年「四一○教改联盟」亦将此议题纳入,女学会於当
年年度研讨会再度提出呼吁;1996年行政院教改会总谘议报告书中明载
「落实两性平等教育」之政策建议,同年底通过之「性侵害犯罪防治
法」要求中小学落实相关教育。为顺应上述之呼吁,1997年3月教育部
遂成立「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
教育部「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之组成,除各级教育主管之外,主要由
民间团体人士和学者专家共同组成,成立至今七年,努力不懈,从「教
材教法」、「师资培训」、「研究发展」、「校园安全」及「亲职社会
教育」等五个面向同步推动,成效有目共睹,是政府机构各类委员会中
少见之成功例证。
远在教育部「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成立之前,即有学者呼吁,为建立
两性平等教育长久之机制,立法应是一条必走之路。因此,教育部「两
性平等教育委员会」成立之後,许多委员即相继提案,期能草拟一部
「性别平等教育法」,作为日後推动相关议题之法源依据。
据此,委员会於八十八年间通过决议,委托政治大学法律系陈惠馨教授
负责「两性平等教育法草案」之研拟,并同时决议由沈美贞律师、苏芊
玲教授两位委员共同参与,後来,陈惠馨教授再邀请清华大学谢小芩教
授参与,组成四人研究计划小组。
民国八十九年一月下旬,研究小组与教育部签约後,开始「两性平等教
育法」草案之草拟工作,在历经了十八次小组会议及十七次的专家学者
会议後,研究计划小组於民国九十年二月将「两性平等教育法草案」报
告初稿,交给教育部两性平等委员会。
在报告中,研究小组建议教育部应邀请更多成员,成立一个第二阶段的
研修小组,并透过此研修过程,对各级学校进行有关这个法案精神与内
容的传播、说明与宣导工作。研究计划小组同时建议教育部两性平等教
育委员会将「两性平等教育法」草案名称改为「性别平等教育法草
案」。
九十一年三月间,教育部成立了「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研修小组,成
员除原来四位起草人陈惠馨教授、沈美贞律师,苏芊玲教授、谢小芩教
授外,更邀请了世新大学性别与传播研究中心罗灿煐教授、财团法人杏
陵医学基金会晏涵文教授、台北市立万芳高级中学周丽玉校长、台北县
中山国小杨心蕙校长、国立台中文华高级中学叶丽君校长、国立宜兰高
级商业职业学校杨瑞明校长、高雄市立三民高级家事商业职业学校黄秀
霞校长、国立草屯商工职业学校林恭煌校长、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
尤美女理事长等共计十三位。
研修小组成立後,先针对原来「两性平等教育法草案」的文字加以修
改,并将原有「两性」的规定与用字改为「性别」。之後,为了实际了
解台湾各地各级学校或教师对於「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内容的想法,
及其可能存在的各种不同观点与意见,研修小组乃於九十一年四月至六
月间,先後於国立台中文华高级中学、高雄市立三民家事商业职业学校
、台北市立万芳高级中学及国立宜兰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分别办理中、
南、北、东四区公听会,期待透过多方之参与讨论,使该草案去芜存
菁,更臻完善。当时每次公听会的与会者人数均在二、三百人之间。此
期间,未能参与公听会之各方人士,也曾陆续透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
各种不同意见,提供研修小组参考。整体而言,参与公听会及各方人士
均肯定此草案的精神与立法方向。
之後,教育部工作人员将公听会意见汇整并蒐集相关资料,由研修小组
开始进行研修。此一阶段的研修工作,共计召开二十九次全组会议及十
次分组会议,九十二年五月中,研究小组终於完成「性别平等教育法」
草案之最後定案。此一草案经教育部「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於九十二
年十二月於大会中通过,通过後的「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乃送到教育
部法规会,由法规会进行审查。由於法规会委员们对於草案仍有诸多意
见,因此教育部於九十二年底再度协调研修小组代表,多次与与教育部
法规会代表开会,调和双方意见,期使法案更为周延。民国九十三年二
月份此一草案终於为教育部法规会所接受,并送出教育部,并於九十三
年三月三十一日在行政院院会通过。
此一历经将近四年所拟定完成的「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其过程之严
谨审慎,各方参与者之众多,相信已为此草案立下相当良好之基础。目
前此草案已於四月初送到立法院,静待审议,我们诚挚期盼所有立法委
员都能了解此法案之必要性与重要性,於审议期间能不分党派通力合
作,促使此法案早日顺利立法完成,若此,实为台湾社会及全体人民之
福。
「性别平等教育法民间推动联盟」发起团体 共同邀请
「性别平等教育法民间推动联盟」发起团体: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
妇女新知基金会、台北市女性权益促进会、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
台湾女性学学会、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
民间推动「性别平等教育法」立法
个人连署回条
请mail至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
[email protected]
本人愿意加入民间推动「性别平等教育法」立法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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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inah 来自: 61.228.72.200 (04/21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