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4 (刺蝟)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两[性团体认为要通奸合法化...那~~结婚的意义为 …
时间Thu Dec 20 21:30:48 2001
※ 引述《isee (我了解)》之铭言:
: 如题,可以说一下吗?
这标题根本上是错的
已经含有道德批判在其中
正确地说法是要"除罪化"
而且这样要求通奸罪除罪化的潮流
最早在国内并不是女权团体所提出
而是法律界因应世界刑法的潮流
还有现实通奸罪所保护的法益及其流弊之检讨
所以提出来的刑法改革重点之一
首先说明合法化和除罪化的差别
除罪化是指这样的行为虽然有违传统道德
但这样的行为似乎与刑法功能之一
保护社会或国家法益相关不大
而且也没有明显伤害"对象"
所谓除罪就是不鼓励但也不须要用严厉的刑罚去处罚
毕竟通奸伤害的是谁呢?
伤害原配的名誉或者原有的婚姻生活呢?
如果认为伤害原配的名誉 很奇怪
应该是通奸者本身犯的错 应该丢脸的是通奸者才对啊
况且如果通奸行为影响到了正常的婚姻生活
那麽处罚通奸者使其坐牢 那还不是会影响婚姻生活
除罪化用意是不需要国家用严厉的制裁手段对付这种私德行为
如果原配觉得权益受损可以打民事的损害赔偿官司即可
婚姻生活失和 搞到对簿公堂甚至要让其中一方坐牢
何必呢? 早早离婚追求各自新的生活与幸福不是很好吗?
我一直没有提到女权团体支持通奸罪除罪化的重要原因
就是实务上往往 通奸行为 "男性"很容易被原谅而不受处罚
女性却被这社会大加挞伐且被处罚
也就是往往男性在外风流 老婆多半会为顾全大局而容忍
女性却被批为伤风败俗 往往却不容易被丈夫或者这社会谅解
你要我证明这样的论述有何证据
从璩美凤陈文茜最近整个社会所对她们的注目甚至批判就知道
同样地疑为有通奸行为 错就是错 我个人也无意为这种行为辩护
可是为什麽男方却远离在道德火力批判的范围
绝大多数舆论也都将矛头只指向女方
却忽略这种行为需要双方合意 男方也有罪啊
不然请再扪心自问 如果自己是男生 另外一半通奸
会原谅的人有多少呢? 可是相同的情况
被原谅的男性却不在少数
所以通奸罪除罪化
某种程度或许不只是我国刑法的进步
也可以说是女权进步的一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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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其实我是男生
我平常也懒得帮女生说话
我只是讨厌某些人被如此严厉批判
某些人却逍遥自在 不受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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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那个角落 那些欢笑 那些没有机心 只有温情的时光里
饿了吗 想吃零食吗 帮我向欣赏的女孩献殷勤 问候一下好吗
讨论问题 或者纯哈啦 没负担 也不操心有没有疙瘩
我想念你 想念你的发丝 你的微笑 你的嘻闹
算了 过去都过去了 只剩下我自己还在思念里
别了 我的朋友 请记得我永远会为你祝福也为你担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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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