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cat1982 (猫小姐)
看板FamilyCircle
标题Re: [问题] 扶养问题
时间Sat Feb 1 06:57:08 2020
以下是我对你叙述的理解:
因为最近婆婆的造谣造成你们家跟大伯/小叔家闹翻,婆婆选边站表明要去大伯/小叔那一
家住,而大伯/小叔心里其实不愿意,但是又不愿意背负不孝这个罪名,所以用从婆婆棺
材本中扣取婆婆生活费每月三万的这个方式逼你们把婆婆接回去。但是你们家对於婆婆无
视你们多年不计较的付出、甚至还站在大伯/小叔那感到气愤,无法接受接回家这提议,
所以大伯/小叔又提出棺材本扣完之後另外两家要各给他一万。然後你担心如果真的演变
成这样,大伯/小叔等到棺材本扣完後或是婆婆身体状况变差扶养负担加重时,又把婆婆
丢回给你们家,或是对你们索取更多扶养费,到时候钱实际上进了大伯/小叔的口袋,而
婆婆又得不到良好的照顾。
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你问怎样主张你们的权利,你们家能主张的权利就是要求另外两家负起各1/3的扶养义务
。而至於婆婆的棺材本,很抱歉,婆婆还在世,那并不是遗产,婆婆爱给谁花是她的权利
,看起来大伯/小叔也不像未经允许就从里面扣钱。
感觉起来,你跟你老公这一家在乎的并不是钱,要不然也不会过去这麽多年来都不去跟另
外两家计较婆婆的扶养义务。如今大伯/小叔用这种完全公事公办的态度去尽他扶养的责
任,让你们惊觉并不是每一家都像你们家一样不计较。
其实以台北市来说,一个人每月所需生活费差不多就近三万(主计处来源),如果你往年来
对於婆婆的生活必要支出都有纪录,你也可以总计一下,条列越详细越好,对另外两家请
求各负担1/3。这个动作并不是真的要你们去向另外两家要钱,因为你也说了他们无法负
担。而是让大伯/小叔知道,要向你们要钱,必须要提供这些纪录,要不然你们不会付,
甚至更会主张互相抵销,而这些纪录也可以证明大伯/小叔在照顾婆婆上所花的金钱/时间
,婆婆得到的生活品质。如果你们赖皮一点不主动付,大伯/小叔反过来请法院强制你们
负担1/3的扶养义务,他也是要向法院提供这些纪录的。
以往你们负担近全部开销,现在只要负担1/3,这怎样看都觉得划算,只要你们可以忍住
听大伯/小叔吹嘘自己多孝顺,不要让婆婆有机会被丢包回你们家就好,这可能还需要你
们家跟婆婆一直互相交恶下去,要不然婆婆哪一天自己说要回你们家住,那就称了大伯/
小叔的意了。
但必须说,如果走到这一步,婆婆会非常伤心的。天底下没有绝对的公平,特别是情,是
无法量化的。婆婆对你们多年的付出一定也不是真的视而不见,可能就是老人家嘴硬拉不
下脸而已。
多年之冻非一日之寒,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路人能给一些建议,但要怎样做还是要看你
们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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