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nnys (桃园客运,安心上路)
看板FamilyCircle
标题Re: R: [问题] 对於这样的爸爸..
时间Sat Sep 26 16:16:24 2009
不多赘述了,感谢F大删推文後又贴出来,
希望原po能好好处理,或是请教律师实际上的状况是否合理可行,
网路上的意见无论是那一种,原po就做个参考,
如果F大不嫌弃,可来信,没必要不是针对问题,而是针对人在版面上吵
也不用那一直在删与你意见相左的推文,
毕竟大家都是把自己所知提出来,要怎麽做原po也有自己的判断力,
希望原po能圆满解决
※ 引述《FreeSir (自由爵士)》之铭言:
: 标题: R: [问题] 对於这样的爸爸..
: 时间: Sat Sep 26 15:48:0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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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PROC:没有那种事,出嫁还是有扶养义务,现在女生难道只享权利吗? 09/20 09:40
: : → APROC:其他建议不错,不过有可能下次见面是 原po上法院与父亲对薄 09/2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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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bunnys:不要害人,出嫁不扶养,一样可以告上法院,好歹每个月汇几千元 09/20 18:00
: : → bunnys:到父亲帐户,证明有扶养事实 09/2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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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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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PO文中所述~父亲在金钱不够的情况下会要求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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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必两位已经知悉。 若原PO不愿意依此方式赚钱是否得离家? 我想答案是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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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离家,希望有自己的新生活,自然不希望父亲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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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汇款,会留下纪录,可以从汇款地点追查... 居住地可能会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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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离家出走焉有留下蛛丝马迹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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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目前法律,女儿是有扶养责任。 父母亲上法院告弃养子女一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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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以原PO父亲行为来说...一个月几千元是满足不了他的。(壹仟也是千,九千也是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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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狠心拒绝,由第三公正人帮忙衡量子女收入判定该给父亲多少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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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22.125.48.190
: 嘘 bunnys:请问atm汇款是要追查去哪里?第三公正人法管也有不采信的权 09/21 14:37
: → bunnys:力,而且机率很高,现在都已经是21世纪了,atm到处都是,最好是 09/21 14:38
: → bunnys:他父亲逛遍全省的atm 09/21 14:40
: → bunnys:举例也要合常理,加油 09/21 14:40
: → FreeSir:随便你噜 你认知跟我认知不同 09/21 21:51
: → FreeSir:原PO父亲作为就是不合常理的 1楼~不用拿常理来嘘我 09/21 21:53
: → FreeSir:还有 最好你汇款都全台湾ATM逛遍去汇 09/21 21:54
: → FreeSir:法官部分,原PO只要证明父亲不合常理就可以...你没看我文? 09/21 21:56
: → FreeSir:法官不采信证据 是有条件的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是哪些条件? 09/21 21:57
: 嘘 bunnys:喔,要举极端的例子啦,请慢用,最好银行还会帮忙泄露个资,网 09/21 22:02
: → bunnys:路汇款电信公司还帮忙告诉他爸,什麽极端都可以举,多好 09/21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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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22.125.49.165
: 我想你知道你推了什麽 你就好好温习
: ※ 编辑: FreeSir 来自: 122.125.49.165 (09/26 15:49)
: ※ 编辑: FreeSir 来自: 122.125.49.165 (09/2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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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68.213
1F:→ FreeSir: ╮(﹀_﹀")╭ 看到了 但我不接受 没道歉 09/26 16:56
2F:→ bunnys:嗯,我是给原po看的喔 09/26 17:07
3F:→ FreeSir:没差~~反正你就发嘴炮就最厉害! 也不能算是发文 09/26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