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ebea (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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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不满] 告诉我该怎麽做
时间Fri Aug 28 03:17:31 2009
: 最近我用第一次打工赚来的薪水去买我喜欢很久的东西
是说原PO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纯粹想给还没有第一次打工经验的人一个建议
情感是一种很重要,也很好安抚的东西。
以下主要是针对打工只是增加自己零花用、
非被家庭要求独立,需要就学贷款+完全自付生活费的人
第一次打工的薪水,只要是关系并非到极差
建议能拿个廿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出来,回馈给平常养育自己的人例如父母
也不知道该算是基於礼貌或者伦理什麽的,也许该算是一种
「不做世界也不会变差,但做了世界会美好一点点」的手段
领到薪水後,像是以感谢为名义,请一顿西提、一个人花500、总共花1500
之後就算花5000以上买手机,
父母也只会记得你打工请他们吃了一顿餐厅、跟好像还有买一只手机这样
就像是国小母亲节买两朵假康乃馨可能需要花2、30元、
不买不会怎样,买了还可能会被骂浪费钱
但实际上做妈妈的总会爽超过60天一样
总之就是,安抚情感面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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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PO的情况来看,母亲为什麽会不爽
就现实,以高中生来算
高中学费一年两三万、杂费约两万、吃喝拉撒睡弄下来一年至少三万起跳
平均一年至少可以花掉父母10万,占父母收入大约多少自己算
(以上一切还是算估少的)
以台湾家庭平均年收108万来算
被一个每年会花掉家庭将近十分之一支出的人说
我是用
我自己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要嘛就不要被抓包;要嘛就先主动回馈,安抚好人心…
这种事情没有所谓对错的评论,只是纯粹原PO不够会作人。
什麽都没做,只有口头上的争论跟道歉,父母会不爽,也不算难以理解。
至於推文扯到家庭经济有问题,妈妈婚前也会买东西给自己什麽的
我倒觉得是话题扯太远了
以原PO的讲法看起来不像是从此之後就是学杂费贷款、打工养自己
还要挤钱出来看能不能拿钱回家的情况
学生打工、跟出社会养活自己,两者在金钱运用的自主度上本来就是两回事。
法律规定父母要抚养子女至成年;是只要活着、受完国民义务教育而已
稍微表示感谢会比拿这法条回嘴好一点;
毕竟抚养不代表要满足一切需求、奢侈品,
如果父母只作到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其实日子会很难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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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227.15
1F:推 urmomo:推 08/28 03:58
2F:推 blackcateva:我妈是说不是要她养家 只是她妈负担有点重 所以希望打 08/28 08:10
3F:→ blackcateva:工赚来的 帮忙付个学杂费之类 我姐的名言:"法律规定 08/28 08:13
4F:→ blackcateva:父母要养到成年"是因为她真的很可怜 我妈不喜欢她 常 08/28 08:14
5F:→ blackcateva:打他或叫他滚出去 要不然就是咒骂诅咒 她不得不保护自 08/28 08:14
6F:→ blackcateva:己 不过她也没讲过就是了 只是拿来以防万一 .. 08/28 08:25
7F:→ blackcateva:我想过了这麽多天 原原po可能跟妈已经和好了..XD 剩我 08/28 08:28
8F:→ blackcateva:们喊烧... 08/28 08:28
9F:推 emoon:推~ 08/28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