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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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不满] 结婚前一个月不能住一起
时间Sat Oct 6 22:57:10 2007
※ 引述《ainc412 (善导寺苦读ing)》之铭言:
: 我不懂
: 为什麽月底就要结婚了
: 现在却连去新竹(过一夜)找男朋友都不行
: 我不知道爸妈想什麽
: 他们还问我:为什麽这麽心急??
: 我不懂这跟心不心急有啥关系
: 我只知道我很喜欢跟男朋友在一起
: 然後要结婚了 饼也订了 戒指买了 婚纱正要拍
: 虽然这不代表有法律上效力
: 但是这有啥关系
: 难到一定要有法律上效力的时候 才能一起住吗
: 现在搞的一付 我很奇怪的样子
: 真痛苦
你和男友是不是平日很少在一起? 还是恋爱没多久?
我和男友交往十年了, 每个星期固定约会一次!
见面是例行公事!
一切都很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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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电话联络就很好啦! 也可谈情说爱啊!
看不出来, 真的有那种需要, 那麽急切要很快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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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
(小孩双姓, 不拿夫家聘金/饼钱,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等平权!)
现在是男女可以(从姓)平等的时代, 小孩从父母双姓, 除夕夜, 孝顺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权益, 没甚麽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
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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