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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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抱怨] 开明的母亲?!
时间Tue Aug 14 23:28:27 2007
※ [本文转录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看板: Boy-Girl
标题: Re: [抱怨] 开明的母亲?!
时间: Tue Aug 14 23:27:56 2007
==> optical (十年帐号被砍的阿杰) 提到:
> ==> mimiwu (可爱的猫咪) 提到:
> > 你一会儿说周末男友会到你家和你小住两天
> > 一会儿又说和男友百分之一百避免这种共处一屋的情况
> 这个应该是说, 她男友可以到他家住两天, 给自己家人看看也无所谓
> 可是要她去男友家住,
我男友也不用和我父母共处一屋.
至於现在, 我在外租屋, 他周末跑来看我; 有时我爸妈也会和我小住几天;
我父母和他来看我的时间, 是互相调整的, 两方不会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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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小孩双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权)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
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德国早在1976年通过姓氏继承法,结婚夫妇生育的儿女
之姓氏原则上在结婚时就已决定。
※ 编辑: Aimable 来自: 218.32.40.109 (08/14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