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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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贴] 主妇心声》没有安全感的未来
时间Tue Mar 6 17:43:17 2007
※ 引述《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之铭言:
: 主妇心声》没有安全感的未来
: 【联合报/浮萍(嘉义中埔)】 2007.03.06 02:14 am
: 婚後和先生有共识,不让孩子当钥匙儿,所以自从大儿子出生後,我就辞职负责照顾儿子
: 的一切。
: 近年来,两个孩子渐渐大了,终於有空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将近十五年的婚姻,这才发现
: ,事情大条了,我居然什麽都没有。
: 先生名下有一栋房子、三部车、一部机车,我勉强算是有一辆脚踏车,而他工作所得,扣
: 掉保险,用来维持一家四口的开销,恰是刚刚好。婆家世代务农,勤俭刻苦,所以也拥有
: 些土地与财产,虽然婆婆说:「这些将来也都是你们的。」可我心知肚明,怎麽可能会把
: 老祖宗的财产过给我这个媳妇?
: 我已步入中年,虽然目前看似家庭幸福,可是未来的事谁说得准啊?万一哪一天,另一半
: 变了心,什麽都没有的我,该何去何从?向先生力争的结果,虽然最後他答应将保险存款
: 拨一部分出来给我,可是这中间的争执所带来的伤害,已在我心里烙下伤痕,让我愈来愈
: 没安全感!至此我才明白,我该为自己的将来留一些本,不能再为家庭作无止尽的牺牲了
: 。
女人趁早做自己
对她的生养父母好 能够像男人一样 好好孝顺她自己父母
也对她的先生好 两人一起养家 养小孩
对她自己的身心发展 也很好!
总之 对大家都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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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小孩双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权)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
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德国早在1976年通过姓氏继承法,结婚夫妇生育的儿女
之姓氏原则上在结婚时就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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