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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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贴] 不要老妈财产
时间Sat Feb 17 20:40:24 2007
※ [本文转录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看板: Boy-Girl
标题: [转贴] 不要老妈财产
时间: Sat Feb 17 20:37:24 2007
不要老妈财产
【联合报/林和义】 2007.02.17 04:49 am
四年前的除夕夜,全家正要吃年夜饭的时候,老妈在餐桌上慎重的说:「十几年前你爸爸
遗留一栋房子给我,这些年来,我看你们三兄弟都很孝顺,让我吃的住的用的都不缺少,
所以我打算将这栋房子卖掉,将所得平分给你们,不知道你们兄弟意见如何?」
大哥听了相当讶异:「老妈,我们兄弟都很感激你跟老爸对我们的用心栽培,我们三兄弟
才有稳定无後顾之忧的工作,我们感激你都来不及了,怎麽可能将老爸遗留给你的财产拿
出去卖啊?」
二哥听了,也表示他的看法:「我现在与晓芬都在电信局上班,是双薪家庭,经济状况也
不差,不需要老妈卖房子来赞助我们。」
我非常同意两个哥哥的想法,也附合着说:「我跟阿珍都在公家机关上班,收入稳定,经
济状况还好,我也不需要老妈卖房子分钱给我啊。」
这时,大嫂在一旁半开玩笑地说:「妈,你千万不要有卖掉房子的想法,因为我在电视上
,时常看到年老的父母,将财产分给子女後,子女就将父母一脚踢开不扶养,而落难街头
无家可归。」
老婆也附合:「妈,你老人家身边还是要保有一些财产,三个兄弟才会对你更加孝顺啦,
你就继续做你的包租婆好啦。」
老妈既感动又欣慰的说:「我在老人公园,时常听到同伴抱怨她们的子女一天到晚怂恿她
,赶快卖掉财产,由兄弟来分一分,让她非常困扰与担心;刚才听你们的话,都是不要我
这个老妈的财产,我听了很窝心。」
这一顿年夜饭,吃起来格外温馨快乐。
【2007/02/17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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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小孩双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权)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
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德国早在1976年通过姓氏继承法,结婚夫妇生育的儿女
之姓氏原则上在结婚时就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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