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l (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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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握笔不正确 妈妈打断手
时间Sat Feb 10 10:53:42 2007
苗栗县一名国小一年级女童因母亲要她改善握笔姿势,被母亲持拐杖打到骨折,女童父亲
气得提出伤害告诉,检方认为母亲管教方式已逾越「合理管教」,昨天将母亲起诉。
女童母亲的家人说,当天是小女孩不听话才被打,打得也不严重。他们对女童生父提告非
常不满,指女童的父母已分居,男方在分居前对小孩就不闻不问,提告是想掩饰家暴恶行
监护权的「障眼法」。女童父亲因已搬出原住处,无法得知他的说法。
苗栗县教育局长彭富源说,刚开始学写字的小一生,手部肌肉还在发育,握笔姿势不正确
是常态,家长应了解这点。如想要矫正孩子握笔姿势,最好选用三角型或六角型粗大铅笔
或使用握笔器辅助,不应让孩子练习太久,更不应用打骂方式,反造成幼儿恐惧,导致学
习障碍。
检方调查,女童的父母失和多年,女方曾控诉男方伤害并声请暂时保护令,还待法院审核
男方则以女儿受虐,为女儿声请保护令。
去年十二月六日,女童轮由母亲到学校接回娘家同住。女童父亲次日到校接女儿放学,见
女儿左手骨折且多处受伤,询问原因,才知女儿因「写字握笔不正确」挨打,前往岳家理
论双方口角,气得报警。
警方调查认为,女童母亲可能因精神压力,又不满意女儿握笔方式「屡劝不听」,才气得
拿拐杖打女儿;从女童伤势来看,可能曾多次被处罚,讯後将全案移送。
检察官希望父母能和解,等了两个星期,双方仍不和解。女童在检警讯问时表示,想和父
亲一起住,但父亲告诉她,想同住就要控告母亲伤害。检方对女童处境感到同情,认为女
童这个年龄的孩子,不应受到这种压力和对待。
因女童父母不愿和解,检方昨天将母亲起诉。检方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权,但
应在合理范围;女童母亲只因女儿握笔姿势不正确,就以拐杖殴打,成年人也难以承受,
显见管教显有不当,但体恤母亲「爱之深、责之切」才严格管教子女,建请法院从轻量刑
更新日期:2007/02/10 07:20 记者:记者段鸿裕、胡蓬生、林锡霞、林玉文/苗栗县报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209/2/adt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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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imchi9527:好夸张 我也握笔不正确可是我的字迹现在也不输正确的 02/13 01:41
2F:→ Kimchi9527:有点太矫枉过正了 02/13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