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isha (Anisha)
看板Fahrenheit
标题『偶像崇拜』还要被划分等级?
时间Wed May 9 15:29:00 2007
之前在看我家公主开镜记者会时就想
尊爸和儒妈这一对活宝凑在一起应该有许多笑点
可惜记者会的镜头就只有短短的几分钟
刚才到板大的blog转转
读到板大分享的记者会上尊儒互动情形
真是令人happy呢
给尽责的板大爱的飞吻~~~~~~M哪
循着网志日期往前看
视线停留在5月3日的某篇
很无奈会有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家伙
躲在IP後面用恶毒的字眼劝人『反省』
网路的匿名生态点燃了人性本恶的引信
我想应该反省的是那一位将"本我"发挥极至的留言者吧
常常在某版看到将支持偶像团体的粉丝冠上『幼稚』字眼
这一点实在让我很疑惑
为什麽『偶像崇拜』还要被划分等级
王建民在球场上的犀利球路令广大球迷折服
他是棒球界的『偶像』
他的fans会被加诸『幼稚』字眼吗?
蓝绿两位炙手可热的2008总统候选人
他们是政治界的『偶像』
他们的fans会被加诸『幼稚』字眼吗?
Michael Jordan出神入化的球技令人赞叹不已
他是篮球界的『偶像』
他的fans会被加诸『幼稚』字眼吗?
Larry King犀利的主持风格令观众拍手叫好
他是脱口秀界的『偶像』
他的fans会被加诸『幼稚』字眼吗?
Well……或许有人会开骂
拿虚有其表的偶像跟这些人比有没有搞错啊?
我只想对有这种想法的人说
当你/你也能像这些被你们批评到一文不值的青春偶像站上舞台
创造庞大经济效益的时候
再来大放厥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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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3.69.173
1F:推 helen31401:推你!!!真是说到我心坎里了!!! 05/09 15:56
2F:→ cyc1214:推+1 05/09 18:01
3F:推 misaiya:虽然了解原PO的感受,但还是尽量不要放大绝比较好.... 05/09 21:06
4F:→ Anisha:放大?只是读後心得而已啊...请问哪里不妥了吗? 05/09 22:38
5F:→ oet:对呀 不过网路本来就会有一些奇怪的人啦 不用太在意 ^_^ 05/09 23:56
6F:→ oet:不过部落格毕竟是属於个人发表领域 只要没有恶意批评或诋毁 05/09 23:57
7F:→ oet:其实要写什麽 其他人都不应该用"自以为是"的态度去"建议" 05/09 23:59
8F:→ oet:口口声声说是"建议" 但其实我对於留言的那个人 印象很...... 05/10 00:00
9F:→ oet:相信版大不会放在心上的 ^_^ 而且我也觉得A大说的很有道理喔^^ 05/10 00:01
10F:→ sakurajy:也大堆~当初看到觉得版主被人这样说真的是莫名奇妙... 05/10 05:00
11F:推 Verdie:说的太好了,自以为是的人太多了,人心比人脸更险恶。。 05/10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