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mine (Br.)
看板FacebookBM
标题Re: [公告] 关於最近的几篇板规十一判决说明
时间Thu Oct 14 00:11:24 2010
※ 引述《GeniusKiKi (GeniusKiKi)》之铭言:
: → much365:话说 你今天公布新的鱼坛版龟 有发现和现行的版规有冲
: → much365:突 那你应该怎麽跟大家交代?
: 这是针对既有的板规十一做补充说明罢了
: 要比喻的话就类似大法官释宪
: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新增加的板规
我想 much365 版友提到的鱼坛规定 是指
#1CioxvsR (FacebookBM) 提到的连结吧
如果是作为《Facebook》板规十一的补充说明,建议修该板规十一,将此内容补充於内
: : → bromine:另,有关p版友的检举文,为超过版规五所订立的受理期限,
: : → bromine:理当不受理,为何会在这一系列版务判决文中出现该版友的ID
: 订定七天期限系因避免使用者遭处分後恶意回头检举过去已发表很久的文章
: 这是指超过七天「板主有权不予受理」
: 并非指违规超过七天板主便不得予以处分之
: 谢谢您的意见
《FacebookBM》 板规 五、违规行为
超过七天者不予受理。 (以违规时间算起)
个人单从字面上解读此规定的认知如下:
检举文所检举的文章,若发表时间超过七日,不予受理。
(违规行为) (超过七天者) (不予受理)
并没有想过该规定与"避免恶意检举、避免滥用检举权利"有关
如版主有这一层面的考量,建议对於板规五增加说明
减少因为版众跟板主认知不同,造成对於板规误会的遗憾
我误会这个规定很久了...还是打从一开始 =艹="
谢谢版主的回应 辛苦了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2.11.27
1F:→ bromine:..怎麽没打多少字 文章就值那麽多钱.. = =a 10/14 00:14
2F:推 nadoka:@@" 很多板规都有类似的不是吗,避免恶意滥检举 10/14 00:14
3F:→ nadoka:哈 加色马的关系吧 10/14 00:15
4F:→ nadoka:不过黑板跟我的认知有差距 我是一概不受理而不是选择性受理 10/14 00:15
5F:推 sundino:没明定"得"不受理 就应该是应不受理 这是我的理解 10/14 00:17
6F:→ bromine:唉唷~~这样真的好像在玩文字游戏 \囧>" 10/14 00:21
7F:推 sundino:最简单的方式 就是板规修一个得 或者一律不受理 10/14 00:22
8F:→ GeniusKiKi:其实基本上都是会受理的,看到检举文不会刻意去看他是 10/16 00:58
9F:→ GeniusKiKi:多久以前的违规,写那条真的是避免恶意报复检举还有有 10/16 00:58
10F:→ GeniusKiKi:些检举的东西时间太久查证困难会造成板主作业上的困扰 10/16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