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cyone238 (奈奈子)
看板FacebookBM
标题Re: [建议] 连线、爬文、检举权
时间Wed May 19 11:26:14 2010
原文在facebook板
#1Bx4pQcT
----------------------------------------
对於这篇的检举权预防针
猴子做了很好的提醒-不得对检举者动用推文私刑批判
可能也看到某些涂鸦墙开始在攻击某人吧(毕竟涂鸦墙的批判板上管不到)
还好还没烧到版上,但适时的出现提醒是很好的
更甚者可以设置检举小组,让热心的检举者当组长,提高威信免受网友责难
言不正则名不顺,名不顺则事不成
就我看到的意见大多是觉得,又不是版主干麻这麽鸡婆
没有什麽名分却一直检举,看到黑影就开枪,一天转好几篇等等
但却忘了人人都有检举权,且最後判决者是版主
>若是板友恶意多次提出不适当之检举,规范中亦有其处分办法。
>请勿动用私刑推文批判咒骂,一切交给板主处理。
>(FacebookBM板板规二:滥用检举板)
>请勿於板面上对检举者做出任何人身攻击,酸文字样,
>违者一律依板规三从严论处。
以上这段话,希望能藉此扩大范围,而不只局限於检举权
除检举权外,我发现很多时候都会动用到推文批判
其实版上很多人,都被这些批判赶走的
很多本身并没有犯下多大的错误,行为就被放大解释
例如有些人会公布黑名单,很多只是怀疑,没有直接证据
又例如有些人会指控某人用外挂洗物品,很多没有直接证据
只是「看起来很像」、「怀疑」就认定他做的事情
又比方某次的版主无心事件,也是被放大再放大,被很多人穷追猛打
通常一个人黑了,就洗不太回来,即便後来想漂白,也不会被接受反而会被酸
即便有证据,我也认为直接再版上公布或批评很不好,感觉有八卦性质
虽然大家都喜欢参与八卦,但是或许对方只是无心之过,就受到强烈批判
单口难敌众人之舌,怎麽解释大家只会觉得强辩,避重就轻。
真的有罪无可赦的人吗?就最近发生的事件来看
分身领奖、推文互动使用双重登入大法、许愿池许cc品昂贵品、
赶集催促送货、低买高卖、反互动文、卖违禁品...等等不胜枚举
以上每种事件都被拿出来鞭刑过
即便後来的人已经很低调了,还是会被拿出来消遣,或者偶尔出现就被酸
得饶人处且饶人,谁都不想被拿出来酸。
当公布名单的脍子手,或许很高兴,出了一口气,其实也常受到其他人背後指责
我想大家标准不同,善意寄信提醒会比直接公布或批判来的好
我自己来看,我觉得以上的人没到要号招众人唾弃到逐出fb的地步
很多时候是巧合、误会,只是发生在大家会怀疑的时间点
某版友曾说,这里不是数字版。
若有确实证据违规违法,就照版规或法律处理,我想没有比这个更合适的处罚了。
若要鞭到道德层面,以口水暴力来攻击该人道德,我想在自己涂鸦墙可能比较适合吧
引用猴子引述之名言,「法律只是最底限度的道德标准」
最近妨害名誉事件盛行,数字板被告的人已经数不清了,其他板也有相关起诉案例
没有指名道姓,从前後文意思知道再说谁的,也是有可能被告。
如果真的没有确切证据,良心建议大家,少碰为妙吧,因为id可能也有人格权的。
说这麽多,回归到猴子最开始说的:「请勿动用私刑推文批判咒骂」
仅希望能适用在fb版所有事件,希望fb能更温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81.250
※ 编辑: alcyone238 来自: 61.216.81.250 (05/19 11:30)
1F:→ ahayoyoyo:不赞成设置检举小组,这样搞得像在戒严一样 05/19 11:33
2F:→ duncan2002:推啊哈 05/19 11:34
3F:→ ahayoyoyo:如猴子说的板友本身就有检举权,最後判决是在板主身上 05/19 11:44
4F:→ ahayoyoyo:这样就够了,不需设置检举小组 05/19 11:45
5F:→ ahayoyoyo:而且设置检举小组,是不是其他板友就不能检举了呢? 05/19 11:46
6F:→ ahayoyoyo:一点想法分享:) 05/19 11:47
7F:→ cutejoanna:我这个人确实鸡婆了点,不过就像某网友说的 05/19 12:28
8F:→ cutejoanna:如果是对的就不要被影响 05/19 12:29
9F:→ cutejoanna:每个人都有检举的权利,真正决定权还是在版主 05/19 12:29
10F:→ cutejoanna:我相信版主会够公正看待这些检举案 05/19 12:30
11F:→ cutejoanna:版主们可是很英明的~~ 05/19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