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KiKi (GeniusK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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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建议] 板规1.2.更新
时间Sat Oct 31 13:58:25 2009
※ 引述《Durinn (都灵)》之铭言:
: 其实这建议是单纯文字上的问题
: 板规1.板规2.更新条文加注:
: (注:仅受理当事者举发,然板主亦可迳行处分)
: 建议改成类似如下:
: (注:受理当事者举发,情节严重时,板主将迳行处分)
: 我觉得『仅受理当事人举发』跟『然板主可迳行处分』两种处理方式很矛盾阿!
: 有落人『自由心证』口实的可能
: 因为若『仅』受理当事人举发,就不能让板主『迳行』处分
: 若违规明显而严重,板主需要『迳行』处分,就当然『不仅』当事人举发才受理
: 我想板规会加注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是第三方未被告知者吧?
: 例如被公开个资的人,是不上b(第三方)且不知道个资被公开(未被告知)的人
: 所以需要让板主有权利不等举发直接处分
: 既然如此,那『仅』就是多余的了~
条文将会变更为
仅受理当事者举发,然情节严重者板主将迳行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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