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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苦难中的正念正行】李淑珍坚持信仰遭遇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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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珍坚持信仰遭遇的苦难
吉林通化县大法弟子李淑珍被迫害致死(图)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吉林省通化县大法弟子李淑珍在九九年邪党迫害
法轮功後,遭到非法抄家、勒索,特别是非法劳教、毒打等迫害。2007年1月30
日与丈夫到单位打听取暖费一事时,被恶警劫持到通化县公安分局非法审问,回
来後大小便失禁,从此再也起不了床,於二零零八年正月三十含冤离世。
李淑珍生前照片
李淑珍去世後第四天,民警还到家去骚扰,邻居们气愤的说:“人都死了,还到
家瞎折腾!”
李淑珍,女,五十八岁,原通化县林业局下属单位华鑫木制品公司职工,一九九
六年修炼法轮功後,原有的疾病不治而癒,身体健康。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淑
珍被通化县退休职工於化龙恶意举报,被非法抄家搜出一张传单,恶警造假,弄
了很多传单,用订书器订了厚厚一本传单,将李淑珍非法关押在通化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李淑珍绝食抗议,恶警王立平(看守所副所长)指使犯人端来洗脚
水,倒上奶粉搅和,王立平再吐上几口吐沫,强行给李灌食。李被迫害成心脏病
,吐了两天血,吓的恶警们停止野蛮灌食。李淑珍在看守所炼功时,经常被恶警
王立平打骂,被恶警姜敏华用喷水器喷。非法关押四个月後释放,通化县公安局
政保科丁继生向其家人勒索三千元(没有收据)。
2001年4月8日,李淑珍依照宪法规定进京上访,通化县公安局的金明烈、郑荣与
李淑珍的丈夫去北京接人,三人往返的路费都由李的丈夫承担,还向他勒索一千
一百元钱。李淑珍随後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女子劳教所三大队。
在劳教所被强制转化时,有三人以“帮教”为名连续二十四小时不让其睡觉,恶
警金丽华、霍燕对其拳打脚踢、打耳光。劳教所有的活儿,李淑珍不能干,恶警
孙佳对她又打又骂。李淑珍炼功被大队长付玉芬拳打脚踢,导致胸痛、脚痛。还
曾被副大队长席桂荣用电棍电,因电流反到席桂荣手上,席才扔掉电棍。
2003 年3月5日长春有线电视插播真相後,长春女子劳教所加剧对大法弟子的迫
害,有一位大法弟子被强制转化时,一个月不让睡觉。李淑珍在内的十八名大法
弟子联名上书劳教所要求停止迫害,此事震惊劳教所。劳教所派五、六名男管教
进入三大队,将十八名大法弟子逐一叫到管教室,用电棍电、拳打脚踢,还将十
八名大法弟子逐一关在各个寝室毒打迫害。
夜间,大法弟子被毒打的声声惨叫声,把在押的基督徒吓的犯了心脏病,下半夜
男恶警们打累了停手,但女恶警霍燕继续行凶。女管教使用的两个厕所里面又间
壁了一个小屋,地、墙是黑砖,上、下放了两张单人床,地面三尺多宽、二米多
长,昏暗的小屋也称“小号”,就是那时建的,用来迫害三大队坚定的大法弟子
,绑床、灌食等都在“小号”,“邪悟”者称不“转化”不“出炉”,就是无限
期关押在“小号”。
李淑珍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女子劳教所三年期满时,恶警问她“上没上当”?李淑
珍不顺从恶警回答,又被加期迫害七天。
由於原来单位华鑫木制品公司一直未给李淑珍交社会保险,再加上李淑珍被非法
劳教三年,回家後,个人无法承担两万余元的社会保险金,到了退休年龄没有劳
保工资。
2007年1月30日,李淑珍与丈夫到劳动局打听倒闭单位发放取暖费一事,李坐在
劳动局大厅长椅等候,李的丈夫去询问,回来时李已不见了,李的丈夫到处寻找
她。
直到下午四点钟,李淑珍竟被通化县公安分局的车送回家,警察赵存砵(主管利
民社区)说,你家属迷路了,我们把她送回家,并介绍了另一人:这是公安分局
的副局长(经核实叫林斌),还说,明天你拿户口、身份证到三合堡那个社区去
拿二百元钱。当时,李的丈夫还好一个感谢,等他们走後,才知道不是那麽回事
儿,他们把李淑珍劫持到县分局非法审问,还关到厕所非法搜身,遭到李淑珍的
抗议没搜成,也没审出甚麽,就不了了之了。从此以後,李淑珍大、小便失禁,
再也起不了床,生活不能自理。
在此之前,社区民警、分局不法警察多次到家骚扰,搬了三次家,每次搬家後都
有人去骚扰、蹲坑监控。李淑珍始终在恶党人员的骚扰等迫害中度日,於零八年
正月三十含冤离世。
成文:2008年08月07日 发稿:2008年08月08日 更新:2008年08月08日
0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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