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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苦难中的正念正行】联合国国际职员揭露大陆国安恐怖活动
发信站猫空行馆 (Thu Mar 24 19:40:1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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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中的正念正行】联合国国际职员揭露大陆国安恐怖活动
【明 慧 网2003年12月11日】王兴国、吴凤姣夫妇,一名是具有三十多年党龄
的中 共党员和三十多年工龄的退休干部,一名是过去由国内派出,现仍在联合
国机构供职的国际职员,目前二人居住在瑞士日内瓦市。二人於12月10日向 明
慧 网投书一封,披露了他们回中国大陆探望老母时受到大陆国安纠缠与强行转
化的遭遇。
王兴国、吴凤姣夫妇的来信如下:
今年我们分别於九月中旬及十月份怀着对家乡的思念之情,回国探望两位都年近
八十的老母亲。想不到的是我们这两个为了祖国的强大也流了几十年汗水的人,
回到自己的祖国後,仅因为我们在国外坚持修 炼於身心健康极为有利的法 轮
功,而遭到安全部的一些人员的监督、跟踪及纠缠。强行进行所谓的“谈话”三
次之多,最长的一次达七小时之久。
十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当王一人到市场去为老人购买些东西时,突然一位中年人
出示一下他的安全部证件,没等他看清,就要带他去进行所谓“谈话”,而且不
许他通知亲属。
王兴国对此感到很吃惊,这种明显类似“绑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竟然发
生在当今国内的光天化日之下。这不由使他想起一位朋友告诉他的,一位法 轮
功 学 员在市场买菜时,突遭安全局绑 架而去,二十多天音信全无,急坏了
全家的事。
在王兴国的强烈抗 议下,国安局的人才不得不随王到不远的家中,让他通知夫
人吴凤姣一起去。他们将我们两人带到一家偏远的宾馆後,强行将我们分开进行
所谓的“谈话”。
我们告诉他们这样做是违犯国际法的,而他们中一位李姓工作人员竟然蛮横地向
我们说:“你们给我讲甚麽国际法?”俨然一幅无法无天的神态。当吴凤姣对他
们的这种非 法行为抗 议时,李姓人员竟然蛮横的说,“你国际职员有甚麽了
不起的,美国公民我们都敢办,你不说清楚就别想离开这里!”
国安局人员还声称在王兴国一入关时就盯上他了,而直到今天才找王“谈话”。
似乎是已很照顾我们了。
实际上他们首先就已违背了本国的宪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明文规定“禁止非 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 法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而他们在进行着这非 法剥夺我们人身自由的行动时,是浑然不知其违法之
处呢,还是知法犯法呢?这难道是当今我国执法机关中的真实写照吗?他们还口
口声声的说,他们代表政 府云云,我们不知国安局是否能够代表政 府?
谈话中,他们问我们对国内禁止法 轮 功的看法,王明确告诉他们这是错误的
,李 洪 志先生是被冤枉的。乔石同志也说过,法 轮 功於国於民百利而无
一害。王自己过去患有多年的过敏性鼻炎及头痛病就是通过修 炼法 轮 功才
治癒的。吴也告诉他们,自己修 炼前浑身是病,每次回国时都要买半箱子各种
药品及医疗器具带着。但通过修 炼法 轮 功,现在我们老两口七年来没有生
过一次病,没有看过一次医生,没有吃过一次药,这难道不是奇蹟吗? 毛 泽
东同志在其“实践论”中不是说过吗?要知道梨子的味道要亲口尝一尝。邓小平
同志复出後,首先强调的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都是通过亲身
实践得知法 轮 功真是非常之好的!
他们却举出所谓“四.二五”及“天 安 门自 焚案”说法 轮 功是x教。王
明确告诉他们:
一、所谓“四 .二五”事件,是首先在天津的警 察无故抓捕法 轮 功 学员
,地方政 府又不管,才引起那些法 轮 功 学 员到北京上 访,是当时值
班警 察将这些学 员领着到中南海周围的,後来朱总理已亲自接见了学 员代
表,圆满解决了这一问题,你们怎麽还说这个?他们无言以对。
二、至於所谓的“天 安 门自 焚案”,连国际教育发展组织都认定那是假的
,分析实况真相的录像带在那放着由人索取。
这时一位好似负责人的蒋姓工作人员对王嚷道:“你别说那麽高!”也不知他们
都是不明真相的受骗者,还是明知内情却仍然蓄意以此来向法 轮 功栽赃的。
如果我国政 府工作人员都如此不明事理或为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而蓄意栽赃,
那真是国家之大不幸,民族之堪忧。
他们口口声声称法 轮 功是违法的 x教,而当要求他们给指出国内哪条法律上
明文规定法 轮 功是 x教时,他们却又拿不出来,说法律不可能定的那麽细。
转而又以中央已决定禁止法 轮 功为由,说王是党员干部就应该遵守。王告诉
他们,当年文 革中通过打倒刘少奇同志的决议时,就有一个人没举手,那就是
陈少敏老前辈,後来胡耀邦同志回忆起此事时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都错了,只
有陈大姐对了。
当他们逼问我们国外法 轮 功有甚麽活动,有甚麽人参加等等。我们明确告诉
他们,我们老两口在国外一直坚持修 炼法 轮 功、周末参加集体炼 功,有
法会时参加法会等,而这一切在当地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法 轮 功的一切活
动在那里都是合法的,现在法 轮 功已传遍六十多个国家。难道国内的安全部
的功能都已伸到国外来了吗?也难怪他们得意的对我们说,当王一进关就盯上他
了。难道我国公民的纳税钱养活的这些人,是为了让他们可以随便侵犯本国公民
们自己的基本人权吗?
在第三次“谈话”中,他们逼着我们写甚麽保证书,保证不得在国内从事法 轮
功活动,不得在国外支持法 轮 功活动,要支持协助政 府对付法 轮 功的
活动云云,被我们严词拒绝。
在第一次谈话後,为了向这些工作人员讲清真相,王曾在第一次谈话记录上签了
字,现在王在此郑重声明,那个签字作废,因为我们不能默认这种对我们基本人
权的侵犯行为,这种强行对我们进行的“谈话”是非 法的。
“宪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你
们执政之初就强调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和“执政为民”。为甚麽时至今日,国内安
全部的人员还这样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是为祖国的形象添辉还是抹黑?为了
祖国的富强,民族的昌盛,请你们真正树立起宪法的权威吧!请你们也真正认识
到“法 轮 功於国於民百利而无一害”的这一铁的事实吧!不要辜负了人民的
期望!
王兴国、吴凤姣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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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 法 轮 常 转 度 众 生 , 学 法 得 法 修 心 性;
末 法 之 时 轮 再 转 , 有 缘 之 士 心 法 明。
李 洪 志 一 九 九 四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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