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se (h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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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娘家] 又是法律问题
时间Wed Oct 28 21:29:46 2009
我国的法律,太太要拿掉孩子必须先出示先生的同意书。
像安琪这样没有先生同意,合法的医院是不会帮他拿孩子的,若是
他们擅自拿孩子,建弘是可以提出告诉的。
若是安琪伪造先生的签名,建弘也可以对安琪提出告诉。
不过我知道,跟编剧认真我就输了......
ps.莉莉夫人好不容易白了几天,那个只要孙子的嘴脸又让她瞬间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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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97.78
1F:→ sheepmaymay :修法後好像不用配偶同意吧!我记得有修正草案 10/28 21:36
2F:推 CoCoEGG :修法是把禁治产宣告改成跟民法用语一致-->监护宣告、 10/28 21:42
3F:→ CoCoEGG :受辅助宣告之人...应得配偶同意部分没修 10/28 21:42
4F:→ gruenherz :可是这样的法律精神不是把女人的生产权由私有变共有? 10/28 21:45
5F:推 kusakapt :春莉真的好吵orz不管编什麽台词给她讲都一样 10/28 22:41
6F:推 apple23xd :领便当最实在 10/28 23:23
7F:推 ayaseyuma :剧情是其实没拿掉 所以不用太认真 10/29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