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yyaaa (梦想实现的开端...)
看板FJU_NIGHT
标题[心得] 教官推拖学生间造成意外伤害之责任并以言语伤害同学
时间Tue Oct 12 11:09:51 2010
代PO :)
以下内容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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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进修部教官推拖因学校活动学生间造成的意外伤害之责任并以言语伤害同学
申诉同学:辅仁大学进修部 哲学系一慧 陈同学
事由
9/29
由辅仁大学学务处所办理的新生教育讲座,哲学系和大传系同学位置邻近。
其间,大传系一女同学丢笔给坐相隔一走道的男同学,
却意外砸伤坐男同学後排的我(哲学系陈同学)。
当下我有询问是谁丢的笔,知道砸到人的男同学不予回应,
直到男同学起身至哲学系同学身後找笔,我直接面对男同学做了三次以上的询问,
男同学才以恶劣的态度回应:”是我同学丢的,又不是故意的”
一句道歉也没有,又回位置上坐。
接着换丢笔的女同学来找笔,因为笔砸到我时,弹到旁边同学,
所以笔在我的手上,当我把笔递给大传系女同学时,
大传系同学态度并不是很好,拿了笔转头说句谢谢就要走,
但我告知丢笔同学她有丢到人这样的一个情况,
同学才做了道歉这个动作,但态度依然不算好,
直到我发现被砸伤的左眼的视力有些的模糊,
才又请现场周教官,找出丢笔的同学,并留下联络电话及姓名。
9/30
我去眼科诊所做检查,诊断出左眼角膜刮伤,并有发炎现象。
当天至学校先向助教反应这件事,又向班导告知,
请助教和导师转达给大传系助教及导师了解这个状况。
接着又到学务处找教官处理这件事,
先向凌孝光教官报告并询问这类事应如何做一个处理的动作,
凌教官表示,若要做行政处份,需由大传系上决定,而非教官(学务处)做决定,
接着凌教官把陈同学再转给负责哲学系的李小姐,
在经过说明後,李小姐答应会把这个情况告知给负责大传系的刘芳教官,由刘教官处理。
10/1
刘教官和我在学务处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同时我也表明,
今天因为是在学校活动所发生的意外,自然是由校内来处理,
而非用校外方式来处理(开具验伤单并采取法律途径)。
而我的意愿有二:
一、 丢笔同学应道歉和负责医药费。
二、 该同学应以校规处份,因为是同学不按学校规定,闹事玩乐,造成他人身体受伤。
但我并没有以高额医药费向大传系邱同学索赔,
而是一般挂号费及诊断证明,总额$250元整。
目的不是要同学花钱以表负责,而是重在一个教育的意义。
我眼角膜刮伤,虽然不影响视力,但是对我平常生活及工作还有上课造成了影响及不舒服,
所以请学校给我一个交代,这样并不算过份。
大家同是大一新生,我照着学校规定及教官要求,去听讲座,并且安静不吵闹,
却碰上这等事。我也相信邱同学不是故意,
只是什麽样的场合,做什麽样的事,这不是常识吗?
况且教官和如果同学在学校还能做出这等没常识的事,
而且事後态度也不好,是不是就失去了在学校学习的意义?
但刘教官表示,行政处份是由各系上做决定,教官不能干涉,
教官只能从中做一个协调的动作。而大传系助教向同学表示目前事情由教官处理。
10/4
刘教官联络不到邱同学。
我又和教官再次确认目前处理状况,并且再次表达同学的两项意愿。
刘教官表示,处份依由大传系决定,但用什麽处份,要再研究校内法规。
有任何问题的话,我可以自行去查。
同样的,教官有口头承诺会将同学意愿转达给大传系,再由大传系上去做决定。
10/6
联络到邱同学,也在晚上六点半在教官室做一个20分钟左右的道歉面谈。
我也向两位(男女)同学表明立场及意愿,也询问了两位同学,
对於我所请求的以校规处份的意见是否太过分,
邱同学表示不会,接着刘教官表示我仅以学校最小的处份做为一个处理。
刘教官答应会将我的意愿告知大传系,最後决定如何,会再联络我。
10/7
晚间8点20分我接到刘教官来电表示,大传系不对邱同学做出任何行政处份,
若同学有疑问,再至系上助教询问。
我尊重系上及学校最後的决定,所以我到哲学系助教室,
要告知助教这件事学校的最後决定,表示这件事情已解决。
但到助教室後,助教却向我说明,大传系不做处份的原因是,
大传系没有立场签这一个处份申请。
第一,在同学之间的协调及事情发生经过,都是由教官处理,系上并不了解其中状况为何。
再者,9/29这一个新生教育讲座是由学务处承办,而非大传系的系上活动,
理应是由该单位做一个处份的决定。
这样一来,这件事情的後续处理动作,完全和教官向我所讲的程
序不一样
(教官和系上各执一词)
在经过校内法规查询及确认後,学务处是可以做出是否对同学处份的一个决定,
也表示决策权是在学务处,而非教官所告知的各系会。
助教建议,我应该再去请教教官,厘清到底该负责的是哪个单位。
毕竟教官对这些法规会比较了解。
我在晚间九点左右至学务处找教官,
主要为了请教学校法规及系上助教们的认知问题。
(虽然本次活动是日间部承办,但由於我是进修部学生,
当然以请教进修部教官为原则,而非请教日间部教官。)
当时承办的刘教官在上课,不在位置上。
在学务处的是凌孝光教官,
我才向教官表明身份并告知助教所提出的活动承办单位等相关问题时,
凌教官相当的不耐烦,问我这种小事我为什麽要搞大,
他表示难道修女办活动就要修女去记过吗?
(当下因为凌教官反应相当激烈,我吓到了,有部份话我没能全部记下来)
接着我又向教官表示,今天只是想厘清决定行政处份的是哪个单位,
而并非强要求教官一定要对同学做一个处份,
且先前处理的刘教官也表示,若有问题向系上反应,
而大传系及哲学系助教立即对我提出清楚的说明也查了校内法规,
但凌教官却不愿先聆听及说明系上助教和我不理解的法规,
反而在学务处当众大声辱骂我,怎麽不积点阴德,多积点德。
并且不停的大声斥责我的行为是无理取闹,说人家同学都道歉了我还想要怎样,
完全没有让我有解释找教官的用意是在厘清责任问题,
而非教官所认定的为何不处份同学申诉的机会。
凌教官甚至威胁我,要反告我妨碍公务。
也表明他今天就是不处理这件事,叫我要处理的话去找别人。
在凌教官大声斥骂我时,我并没有和教官顶嘴或是任何不礼貌的回应,
只是任由凌教官骂我。
我等待凌教官骂完後,明白教官确实有对同学做处份的决策权,
(或许没有,但因为凌教官已不愿意和我对话,我无从得知是否为教官所说的,
他今天就是不处理,表示他有决策权)
所以我再向凌教官询问,目前这样情况的话,我是否该由我向助教那里对助教做一个说明,
但是凌教官完全忽视我的存在,只向学务处里的其他教职人员说没事没事。
今天我也只是去请教教官相关法规问题,为什麽要被指着鼻子被臭骂??
学校凌教官这样强烈的情绪反应,并指着我,要我积点阴德,让我很不明白。
今天我是一个守法守规定,不去做任何会造成危害他人的事,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完全遵照正常程序去处理实行。
本身我也实行在做人处事上,不以自身情绪去影响他人,凡事三思後行为原则,
在和所有教官的会谈及同学的面谈,我都相当的理性并且冷静也很客气,
没有将自己本身不满的情绪反应在他人身上。
将自身不满情绪反应在他人身上,这样的一个行为是相当不理性且不成熟的行为。
从事情开始处理到现在,我只能感受到教官在推责任、打官腔。
如果教官一开始就表明,对於学生在学务处办活动有违规相关的处份,
是由他们所决定,而不是一再推拖,把事又推到各系上,
我也不并没有要同学一定被记过或申诫,学校难道就没有劳动服务这样的处份吗?
这样的教育意义不是更大更有效吗?
教官不查法规也不愿意给我一个交代,要我自行去查相关法规,
等我查到了以後,再指责我怎麽不积点阴德,敢请问凌教官很认识我吗?
一个人生活在这世上,被说不积阴德,那种感觉有多差,
特别是从学校教官的口中说出,这是一个莫大的言语伤害!
一个情绪无法自我控制在公共场所辱骂学生的学校教官,是否能在学校教育辅导学生?
在学生保持理性,冷静的要与教官厘清原本责任的归属时,教官却视学生为无物?
当学生尊重学校尊重教官时,请问教官有尊重学生吗?
教官(学务处)在一开始就清楚处份的决策是在学务处,
为什麽又对学生说决策权在各系上?
前後言行不一!!
进修部学生里也有已是社会人士再回学校进修,
教官处理方式把部分学生当不懂世事的人
对待,造成了价值观及应对态度的偏差,是否应该再加强
1.情绪管理
2.同理心
3.责任心
指着学生猛问,”你是新生嘛!”连问了三次,请问处理事情和是不是新生有什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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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217.144
1F:→ Jasy:不写爱校建言吗? 10/12 11:46
2F:推 Jasy:建议写爱校建言并向生辅组长周立中教官申诉 10/12 11:48
3F:→ Jasy:若未获适当回应请再向上申诉至学务长 10/12 11:49
4F:→ Jasy:另外可向该名大传系学生提出过失伤害告诉 10/12 11:50
5F:→ Jasy:或直接向该名教官提起民刑事诉讼 10/12 11:51
6F:推 Jasy:妨害公务? 教官即使是公务员 不过当时是在职行公务吗? 10/12 11:54
7F:→ Jasy:於法不合 根本不需要理会 应该反告他才对 10/12 11:54
8F:→ Jasy:刑309公然侮辱罪 10/12 11:56
9F:→ Jasy:让他上侦查庭向检察官解释去吧 10/12 11:57
10F:→ Jasy:不过最好当场有证人或录音存证 10/12 11:59
11F:→ Jasy:非正规管道就是请水果报来抄 我可提供你方式 站内信吧 10/12 12:00
12F:→ iyyaaa:感谢您 我们有写爱校建言了 (感动~) 10/12 12:05
13F:推 sony1256:人争一口气。如该同学真要告请考虑清楚。事情会更复杂的 10/12 12:10
14F:推 sony1256:再来目前文章看来是片面之词。事实是否如此也不清楚。 10/12 12:12
15F:推 sony1256:并非否决该文章内容。而是人都会有各自立场。观点不同可 10/12 12:14
16F:推 sony1256:能看法也是不迳相同。只希望该事件可以圆满落幕。 10/12 12:14
17F:→ iyyaaa:我忘了补充:陈同学有到医院检查,并有保留其他图片为证 10/12 12:26
18F:→ iyyaaa:谢谢大家 :D 今天的重点是在教官的部分 而非丢笔 :) 10/12 12:27
19F:推 im90238:推这篇 说真的 爱笑建言嘛...笑笑就好 10/12 13:10
20F:推 freedom1988:我也觉得要告下去,有些人不见棺材就不掉泪!! 10/12 14:30
21F:推 itsmefish:推jasy大说的人证跟录音,跟教育部反应不知道可不可以 10/12 16:54
22F:推 vivan0325:告下去吧...要给这种人一点教训 10/12 23:12
23F:→ maysunblue:我不清楚事情的经过,但看文章後我想,原PO朋友只是希望 10/12 23:25
24F:→ maysunblue:能得到尊重,教官可能想说对方已道歉,也是站在同学的立 10/12 23:26
25F:→ maysunblue:场希望这件事能够不要动到校规来处理,不知道你当时是单 10/12 23:27
26F:→ maysunblue:纯想询问责任归属而已!可能有双方都有误解才会导致如此 10/12 23:28
27F:→ maysunblue:祝福陈同学眼睛能够早日好转@@"毕竟乖乖听演讲遇到这 10/12 23:32
28F:→ maysunblue:种事情,也花了很多心力吧..真的让人不太好过..祝福他@@ 10/12 23:32
29F:推 makiya:如上面J同学所说,先跟学校上级部门反应 10/12 23:52
30F:→ makiya:若是学校方面部门真的不管,你的同学应该已有医院诊断证明 10/12 23:53
31F:→ makiya:到时候在私下提出过失伤害刑民告诉吧 10/12 23:53
32F:→ makiya:至於教官部分,应该你没提说有没有证据,没证据侮辱不好告 10/12 23:54
33F:→ makiya:除非其他老师愿意以证人身分作证,但其他老师嘛...你知道的 10/12 23:55
34F:→ makiya:对了,过失伤害有6个月追溯期,不要超过会不能告喔 10/12 23:56
谢谢各位 :)
丢笔的事情目前没有大碍
主要是教官的问题
而我们也有保留了就医的纪录
除此之外
陈同学没有找朋友同行是一大疏失
但我们主要还是会先以跟学校反应为主
太谢谢大家了 :D
※ 编辑: iyyaaa 来自: 118.169.15.49 (10/13 05:28)
35F:→ innocent0910:我只能笑哈哈哈哈哈哈 10/13 08:56
36F:推 kody8624:有危害到你自己的权利当然要扞卫到底阿 10/14 12:08
37F:推 Jasy:向教育部反应通常和向学校反应结果一样 因为大学自治 10/15 20:00
38F:→ Jasy:他们还是会将问题转回大学处理 10/15 20:00
39F:→ Jasy:其实对同学我认为提出告诉前再谈看看 给人一个机会也没不好 10/15 20:05
40F:→ Jasy:既然不想提告 但争取适当医疗费用是一定要的 10/15 20:07
41F:推 Jasy:我觉得教官态度整个不当 和同学道不道歉关系根本不大 10/15 20:09
42F:→ Jasy:就算你不想处分 表明立场即可 何必疑似包庇多惹事端 10/15 20:10
43F:→ Jasy:还大小声咧 身为辅大教官也不是靠学生缴学费养你? 10/15 20:11
J大
我们的问题就在教官的态度
至於同学 只希望他负担250元的医药费即可 :)
教官真的很夸张... orz
44F:推 terfd:身为一个教官讲这种话会不会太过份阿 10/17 11:13
45F:推 terfd:我记得我学生时 每个教官都很好 後来毕业又换了一些教官 10/17 11:17
46F:→ Tasoce:久久来一次就看到这种文章,真令人不舒服 10/17 13:07
47F:→ tedbwv:进修部 不意外 10/18 00:26
请问您意指?
48F:→ JustWest:不满意的话 此地不留人 自有留人处 10/18 16:07
请问您指的是哪个部分不满意呢?
49F:嘘 bigangel0203:在辅大四年多来 我只看过嘉奖小功跟大功 请问你想送 10/18 23:35
真可惜
我在日间部的时候
本班同学就有作弊被记大过的 :)
请问您是质疑校规的什麽部分呢?
50F:推 xunter123:楼上的tedbwv水准真低 不过警察跟教官都不喜欢有事情 10/20 01:47
一样米养百样人
当一阵风吹过就是了 :)
※ 编辑: iyyaaa 来自: 114.36.202.244 (10/20 02:05)
51F:推 terfd:有後续进展吗 10/20 12:54
如有後续消息一定第一时间来告诉各位 :D
52F:→ Jasy:原波又不是不满意自己系或辅大 = = 10/20 15:30
53F:推 Jasy:补推 另问有後续进展吗? 10/20 15:33
是的:)
我很喜欢辅大 XD 日间部跟夜间部都读过
都很喜欢 都很开心
但总是会有莫名其妙的行政人员们自以为是老板高高在上都不知道为什麽 orz
54F:→ Jasy:当然是否处分是生辅组权责 不过教官这样处理很糟 10/20 15:35
※ 编辑: iyyaaa 来自: 114.36.206.91 (10/20 18:02)
55F:推 lencelot1984:很多军人官当久了,就是会有那种自以为了不起的感觉 10/21 21:19
56F:→ lencelot1984:常常会看不起人,其实脑子里没什麽东西,当兵时碍於 10/21 21:20
57F:→ lencelot1984:阶级,没办法。不过今天不是在军队,我只能说有些人 10/21 21:21
58F:→ lencelot1984:太不自爱,只是尊重他的官阶,他就蹬鼻子上脸。我没 10/21 21:24
59F:→ lencelot1984:指涉特定人的意思,不过我真的很讨厌那样的「官~」 10/21 21:26
60F:推 lencelot1984:我只是有感而发,毕竟我不在现场,不清楚事实。原PO 10/21 21:31
61F:→ lencelot1984:加油! 10/21 21:31
62F:推 goshfju:当过兵就知道某些志愿役..嗯.. 10/22 05:24
63F:→ goshfju:那样的"官"真的很让人不齿 他们在部队里的行为更夸张 10/22 05:31
64F:→ goshfju:我现在只能叹气阿 埃 10/22 05:31
65F:推 Jasy:校级军官在部队不小 但在学校未兼主管职就是个教官 10/22 22:14
66F:→ Jasy:上面一堆主管都比他大 是被上头压过不爽只好找学生嘛 ... 10/22 22:16
67F:→ Jasy:那回部队可能会比较开心 10/22 22:16
68F:→ Jasy:现在了解为什麽有人会发起教官退出校园之活动了 10/22 22:17
69F:→ Jasy:原来是凌「上校」教官阿 好大的官威!! 10/22 22:20
70F:→ Jasy:他是上校嘛 可能是没当上主管很委屈吧 10/22 22:21
71F:→ Jasy:那快回去部队统率众兵 10/22 22:22
72F:→ Jasy:原来他还在念博士班 哇呜 好了不起阿 10/22 22:25
73F:→ Jasy:不在部队我就是六星死老百姓 科科 10/22 22:27
74F:→ Jasy:名义上我们都是三军统帅总统的「头家」 当然是六星上将 XD 10/22 22:29
75F:→ Jasy:★★★★★★ 10/22 22:30
76F:→ Jasy:将军看了都得敬我们三分 10/22 22:31
77F:→ goshfju:国军就是拥有武力的弱势团体 最怕老百姓 XD 10/24 00:38
78F:推 abcifly:靾`教官或是学务长吧,我曾经在梦里体验过生辅组组长是最会 10/24 10:08
79F:→ abcifly:打官腔的 10/24 10:08
80F:→ abcifly:(找总教官) 10/24 10:09
81F:推 Jasy:我倒觉得生辅组组长受命於总教官或学务长不得不打 ...XD 10/24 18:27
82F:→ Jasy:玫瑰事件听说学务长不想被轰 就请生辅组组长上阵 10/24 18:28
83F:→ Jasy:校务会议本来生辅组长不需出席 硬被拉出来救援 10/24 18:29
84F:→ Jasy:总教官不曾接触 因此收回 10/24 18:30
85F:推 billychi:别忘了官的前面要加个什麽字 11/03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