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1288999 (@凌凌七@)
看板FJU_CLASS
标题[问题] 星期四3.4的消费者教育
时间Thu Oct 15 17:09:06 2009
课程类别:全人.社会
课程名称:消费者教育
授课老师:李哲瑜
由於今天早上睡过头....
之前都有去 想请问一下
今天早上是继续讲解法条还是有说要分组或考试的??
感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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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29.113
1F:→ dimples6:分组而已 然後还有存证信函写法 10/15 20:00
2F:→ d1288999:那请问有帮没分到组的人分组吗??? 10/16 13:19
3F:推 yuan224:没分的人 老师会自己分 10/17 15:34
4F:→ d1288999:感恩....... 10/17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