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FJU-Med93
标 题第七届理事会章程修正案详细内容
发信站KKCITY (Sat Jun 3 00:16:59 2006)
转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KKCITY
章程修正提案详细内容如下:
第十条第四点:
理事任期及名额:理事任期一学年,每班五名。
修正:理事任期及名额:理事任期一学年,一到六年级每班五名,七年级不设理事。
第十一条第二点:
副会长:甲:本会置副会长两人,襄赞会长处理会务。
修正:副会长:甲:本会置副会长一到两人,襄赞会长处理会务。
第十二条第七点:
会长因故(休退学、紧急事故等)不能处理会务或发生缺额,且距离会长改选日期前一个
月以上时,副会长应召集选举委员会於三周内举办改选,否则由副会长互推一人代理其职
至原任期结束。
修正:会长因故(休退学、紧急事故等)不能处理会务或发生缺额,且距离会长改选日期
前一个月以上时,副会长应召集选举委员会於三周内举办改选,否则由副会长(若两名则
推派一名)代理其职至原任期结束。
第十八条第六点:
a. 当选之理事必须出席理事会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修正:当选之理事必须出席理事会或委托代理人并以书面、简讯、电子邮件等可兹证明之
方式告知理事长。
第二十四条第二点:
章程之修改须於理事会中提出。经理事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参与表决人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後修改之。
修正:章程第二十二条之修改须於理事会中提出。经理事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参与表
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修改之。
附上第二十二条内容:
1. 会长应於第一学期在理事会中提出预算案,於第二学期在理事会中提出决算案。
2. 预算之原则:行政部门预算之编列及决议应顾及资源之有效运用。
3. 编列预算之上限:行政部门每学年度之预算编列总额不得超过本会总经费的38%。
4. 会长可提出官方计画请理事会给予预算之外经费补助,官方计画实施方式请见施行细
则。官方计画之申请经费不可超过该年度本金之三分之一。
新增第二十四条第三点
除章程第二十二条外,其余章程之修改须於理事会中提出。经理事人数五分之二以
上出席,参与表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修改之。
第二十六条:
本系系主任为本会指导老师。
修正:本系系主任或本系学生事务指导老师为本会指导老师。
本次提案将在下礼拜年度预算审查会时一并提出
第七届系学会会长 Med92 孙煜庭
--
┌───◆ 辅大医世情BBS站 ◆───┐KKMAN团队 全新力作 ◎◎KKBOX◎◎
│ telnet://bbs.kkcity.com.tw:21462/ │知名歌手通通都有 所有新歌想听就听
└──《From:218.167.243.128
》──┘※※ 内容丰富多元的线上音乐台 ※※
--
推 HSDaniel:万岁万岁万万岁 [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