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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重点] 新大学法》法人化遭搁置 教部表遗憾
时间Wed Dec 14 20:33:58 2005
新大学法》法人化遭搁置 教部表遗憾
记者林丽雪/报导
立法院通过「大学法」修正草案,大学校长遴选将改为一阶段,且外国人可以担任我国大学校长,教育部高教司长陈德华说明,截至昨天,包括清华、交通、台湾师大、台湾海洋及政大等11所大学都已组成校长遴选委员会,因此这些学校须以两阶段方式遴选校长,预期总统近日就会公布实施新修正的「大学法」,上述11所大学校长人选可以拥有双重国籍或是外国人士。
民国83年大学法修正公布,教育部长杜正胜强调,十多年来,台湾及国际高等教育环境变化快速,大学法相对老旧,让大学绑手绑脚,立法院昨天通过大学法修正草案,改变大学校长选遴制度、松绑大学组织、人事及会计及弹性开放课程等,对国内高等教育影响重大,不过,此次大学法人化制度在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审议时,就遭搁置,令人遗憾。
目前国立大学采取两阶段遴选,由大学先行组成遴选委员会,选出二到三名的人选,再提交教育部邀集学者专家所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审议後提出人选,让教育部长圈选。两阶段遴选造成大学校园乱象,黑函攻击不断,派系运作充斥,陈德华指出,改为一阶段遴选制度是经由大学校长充分讨论而定,可以改善目前大学校长遴选乱象。
台湾大学校长李嗣涔则认为,大学校长遴选改为一阶段,与台大校内声音不谋而合,目前两阶段遴选已造成大学校园过度动员;此次大学法修正对大学相当重要的是组织的松绑,让学校可以因应发展,弹性设立单位,例如台大就能将国际学术交流事务组,提升为国际事务处,加强国际交流;学程学位等制度则能大学因应趋势,跨越系所,调整办学重点。
【2005/12/14 民生报】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30609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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