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tpikachu (我不是小佑)
看板FJU-BA96A
标题[情报] 商事法第八章
时间Mon Jun 15 17:25:29 2009
减资
概念:公司资本为公司信用基础,债务之担保,故不得任意减少,依资本不变原则
非履践法定严格程序不得为之,而减资目的主在调整公司之财务结构
原因:
实质上的减资:公司事业未如预期需要如此钜额资金,或因经济情势变更
需收缩公司规模而形成资金过剩,致公司发生不利之负担
而将多余资金返还给股东
形式上的减资:因公司营业发生钜额亏损,致股东无法获得盈余分派
乃减少公司之资本,使其与公司纯财产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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