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tahime (歌姬‧Sing)
看板FJU-Affairs
标题[申诉] K8K35566 多人共用帐号之检举
时间Tue Sep 29 19:25:28 2009
基於以下条例进行检举
一.原则上禁止两人或两人以上使用同一帐号
2.被检举者需有下列行为
多人使用同一帐号且有积极作为,包括担任公共职务、管理板务、闹板、洗钱等。
其他未列举事项则由帐号部认定之。
3.检举流程
(1)若被检举事由与看板事务有关,由该板板主向小组长申请,并检附证据,
由小组长向帐号部申请调查。
四.处罚
若调查结果发现,确有共用帐号之实者,砍除共用之帐号,初犯者本尊停权三个
月,时间到请自己来信请求复权,累犯者本尊砍帐号。
另帐号部保留依照情节轻重调整惩处之权利,由判决公告为主。
以下仅节录足以表达共用帐号之信件内文
完整信件已寄至JASY信箱
UTAHIME
: 另外 请问你是否能提出 足以证明你是本人的证据?
: 足以证明你是推文中提到的名字本人 并且向我提出告诉?
K8K35566
这个帐号使用者不只一人,那我该找谁出来承认是本人呢?
本事件发生於FJU板 但版面上文章已删除 备份同样已转寄到jasy信箱
请阅读後 做出是否能申请调查之判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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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6.208.123
※ 编辑: utahime 来自: 140.136.208.123 (09/29 19:27)
1F:→ K8K35566:请问要怎麽说明 要PO文给你看吗 10/03 00:56
2F:→ utahime:就你觉得你对於我检举内容哪边反对之类的 10/03 12:53
3F:→ utahime:提出你的看法就好了 10/03 12:53
4F:→ utahime:或者你有其他想法也写出来这样 10/03 12:57
5F:推 Jasy:已逾72小时 本案已结案 10/04 20:48